在石家庄,城市农民工的大军洪流中,有这样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徘徊于建筑工地、路边街头、车站广场……从事各种“自由”却不稳定的短期劳务,这就是游离于正式就业市场之外的散工。他们劳动强度大,经济收入少,社会地位低,由于缺乏社会保险的保护,往往面临着未知的劳动风险,他们是城市弱势群体和边缘劳工,是游走在劳动保护法律和社会保险法律空白地带的隐形人,急需法律保护。
事件回放
8月13日傍晚时分,一名正在为石家庄北焦宿舍三号院三单元住户修缮房顶的工人,不慎从楼顶跌落,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据目击者称,事发时,工人正站在房顶向上拉起重机,但因起重机上吊的货物过重,固定不牢的起重机从屋顶掉落,并绊倒施工者,致使其从六楼跌下。
记者来到现场时,看到事发现场的地面上铺了一层沙子,隐约透出点点殷红的血迹。砸坏的起重机和袋装货物被收放到南面围墙边,机器零件散落一地。
三单元一楼的一位住户告诉记者,当天正在家里看电视时,她听到“嘭”一声响,赶忙从窗户探出头看看发生了什么,“只见那工人已经躺在地上,满地是血,工人的老婆在旁边吓得呆住了。”据周围住户称,六楼住户的房顶坏了,于是雇了人来修,没想到开工第二天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悲剧发生之后,雇主打了120,并垫付了相关费用。
散工
市场需求催生的“高危”务工群体
据了解,石市老旧小区普遍存在入住人员复杂、居住环境恶劣、房屋建筑老化等问题,且多数为原来单位职工宿舍。在房改之后,由于各种原因,物业公司的小区覆盖率并不高。对于一些有物业入驻的老小区而言,缺乏管理基本资金、老住户不乐意接受物业费等因素的制约,使得大多数住户对物业的认可度较低,类似于修缮房顶、疏通下水管道、擦玻璃等杂活,住户一般会选择从劳务市场找散工。
但雇主对于散工的技能水平和出现意外的责任归属并不了解,就像一位住户所说“不用那么多麻烦程序,直接工作就可以了。”然而,当意外发生后,雇主才知道事情并非那么简单,一系列问题相继产生,雇工出现工伤或意外死亡,由谁承担医药费和赔偿金?对于雇工而言,他们也不知道,谁能赔偿他们的损失?又能赔偿多少?
在胜利南街东侧的棉七纺织公司附近,散工们自发形成了一个劳务市场,每天都有上百人在此揽活,他们面前摆着装有电钻、手锯、铁锤、泥抹子等工具,一看到有人来,他们就会迅速围上来,询问要找什么工种。
记者在现场了解到,这些散工主要是本地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有“技工”和“力工”之分,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大工”、“小工”。“大工”从事瓦工等技术含量稍高的活,工资比“小工”稍高,每天工资可以拿到150—200元,“小工”则以出卖体力为生,日工资一般在80—100元左右。
在与他们攀谈的过程中,记者得知,这些散工并不太懂如何处理劳动过程中出现的意外伤害,他们表示,工作过程中要是负伤,大都会找雇主,但对雇主应负多大责任并不了解。
一位姓马的女士告诉记者,她认识一位姓李的30多岁的建筑工,在为一户人家刮腻子时,不小心从盒梯上掉下来,拄着双拐,两年内丧失了劳动能力,也失去了经济收入来源,雇她的家庭赔偿她5000元后,小李也不好意思再索要了,虽然治疗的医疗费远远高于5000元。
一名叫李立蒙的高邑小伙告诉记者,如果在做散工时受伤,他会找直接雇他的人,“谁来找的我,我就找谁要钱呗,谁让他没有告诉我这里面的风险。”但是他也坦言,到底要求雇主赔偿多少,还得看人家的脸色,所以,风险性较大的活儿,他一般都会拒绝,“毕竟身体是我们的本钱,要是身体残废了也就没有饭吃了。”
“为什么不去正规的用工企业呢?这些企业一般能够为工人缴纳工伤保险,出现工伤后,也会多一份保障。”记者问道。
一名已经60多岁的散工李世和说,“我们这些散工等待着用工者的雇佣,就像大海里的鱼一样,鱼很多,但钓鱼的很少。去正规的用工企业得靠机遇,也得凭技术,我们这些出力的哪有那个头脑!”
在李世和看来,进厂务工甚至等同于“被拖欠工资”。他说,“站街”的工作方式一天一算工钱,基本不会出现拖欠工资的现象,“实实在在放在兜里的钱才让人踏实”。而且,做散工往往更有效率,更自由,“在正规的建筑工地上,一天需要工作11—12个小时,而自己干零活,一天顶多干8—9个小时,且收入并不低。就算真的去正规企业,还要填登记表,可是我们斗大的字不识几个,怎么填?即便是填了登记表也没有啥用,有的还要培训和考试,这不是为难我们吗?”
招工公司
多数家政公司称“不签劳动合同”
记者调查发现,正规的家政公司等服务型企业收费较高,而且需求日益增大的劳务市场上存在着用工缺口,从而催生了站街散工这个群体并使其壮大。但是,由于这些散工并没有所属的用工单位,且从事的都是短期劳务,散工们大都没有与临时雇工者签订正规的用工合同,在发生劳务纠纷或意外事故时,往往不知所措。
在石家庄,像这样自发形成的劳务市场并非只有棉七小区一个,在和平路东头、合作路、水上公园、学府路、槐安路与胜利南街交叉口,都有散工大量聚集,等待着雇佣者的到来。这个群体用身体负担着家庭经济重担的同时,也承担者未知的、可能是让他们丧失经济来源的工伤风险。
省会一家承揽烫房顶业务的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一般会从马路劳务市场上招工,“这个行当处在社会底层”,关注度与保障度较低,通常并不会“走严格的程序”签订合同来进行人员派遣。虽然工资待遇并不低,但因劳动风险大等因素使人员流动性也比较大,并不固定的人员数量使得公司管理也无法进行有效统一的管理,在这种状态下,“与工人签署劳动合同是不太可能的事情,工人也默认了自行承担意外劳动风险。”
记者也走访多家保洁清洗公司了解到,他们大多与工人也不签署劳动合同,称同类行业“都是这个模式”。
雇工市民
大都没想到散工劳动风险问题
记者在街头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他们表示,像安装雨篷、修房顶、安空调这种小事,他们大都愿意请散工。一是散工便宜,正规公司贵;二是方便,街边楼下随时都能找到。一位市民说,“有时候往路边一走,就有散工搭讪,问是不是招工,他们互相还争抢,一般价格都会比较低。”
对于雇工过程中,散工出现工伤问题,市民们大都表示“没有想过。”但是对出现意外后赔偿表示了理解,“我们雇用人家干活,虽然是他自己不小心弄伤了,但我们还是愿意赔偿一定金额,三五千的都可以接受。”一些市民则表示,要走法律程序,根据法院的裁决,才会答应赔多少。
部门说法
散工工伤风险大,属社保盲区
石市监察大队孟队长告诉记者,他们担负着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理各种用工手续和负责劳动合同的推行管理工作的职责,有营业执照的正规用人单位与雇佣工人必须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但像散工这个群体,大都属于个人雇个人,则不属于他们的监管范围。由于散工不到正规企业,一般不与企业或雇主产生劳动法律关系或雇佣关系,因此往往需要自己承担工伤风险。
据人设局工伤保险处有关人员介绍,因工受伤的雇工如果只是受雇于个人,那么他们二者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因为普通个人不具有雇佣资格,即便在工作中出现意外伤亡也无法认定为工伤,相关部门也无法为其保障。若雇工虽与公司有雇佣关系,但并未与所属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确认其雇佣关系,再向工伤部门申请保障。
对于工伤保险而言,用人单位有资格进行参保,而个人参保的情况从未出现过。然而记者从几家商业保险公司相关人员处了解到,因散工工作风险太大,“一般情况下并不为其个人担保人身意外伤害险。”
律师说法
承揽人发生劳动事故,雇主不担责
昨日,记者咨询了河北省天捷律师事务所的陈江涛律师,他表示,住户图方便雇佣街头散工,从合作一开始就埋下了安全隐患。由于散工完成工作时,往往是自带工具和劳动资源,靠交付工作成果获取劳动报酬,和雇主的法律关系一般会认定为承揽关系。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第10条的规定,包工包料一般应认定为承揽,承揽人发生劳动事故,除非定作人对定作、指示、选任有过错,一般不承担责任。
但由于散工不受《工伤保险条例》的保护,没有用人公司为他们交付工伤保险,他们受到工伤后,根本没有自我救济能力,一般会选择向住户索要治疗费用,住户也会不堪其扰,在现实情况中,住户一般都会掏出一部分费用作为人情补偿。
燕赵都市网记者王巍 见习记者李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