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26日,本报“律师热线”(3502630)由蓬江区司法局公职律师事务所的吴传东律师接听并解答。
我未与工厂签劳动合同
工伤后该如何维权?
王先生:我于2009年6月入职江门杜阮某五金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2011年4月在工作时发生工伤,后入院治疗。
治疗康复后厂方拒绝为我申请工伤认定,请问,我如何为自己进行维权?
吴传东:王先生首先要做的就是申请工伤认定。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未给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可在工伤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以后,工伤职工根据伤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即评残)。
工伤职工根据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要求工伤待遇,主要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并可要求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另外工伤案件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当事人可到蓬江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
能否离婚?
伍女士:我和老公已分居一年,最近他拿离婚协议书要求我签字离婚。
我不想离婚,如果我不签字,他是否可以达到离婚的目的?
吴传东: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就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自愿离婚,即夫妻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伍女士不同意离婚,双方自然就不能达成一致离婚的意见;伍女士的丈夫如要离婚,只能到法院起诉。
丈夫在车祸中丧生
我可主张哪些权利?
郭女士:我丈夫于2010年12月在江门某工厂下班回家途中被泥头车撞倒,经医治无效而死亡,我可以主张哪些权利?
吴传东:首先,可以主张交通事故方面的权利。
根据交警作出的事故认定书,如肇事方负主要责任以上的,可主张追究肇事方的刑事责任,赔偿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主要有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伤葬费、以及受害人亲属为处理丧葬事宜支付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受害人住院的,可以要求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等。
另外,受害人是在下班回家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认定书主张工伤待遇。 (江门日报 本报记者 李昕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