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淮海网消息:今年8月初,张女士在铜山区一个建材市场的在建厂房工地上干活,不幸被一捆钢筋砸到腰部,下半身失去了知觉。事故发生后,招来张女士干活的包工头在给了几千元的医药费之后,就拒绝支付剩下的医疗费了。张女士的家人想问问,如果包工头不支付医药费,他们可以向施工企业要求赔偿吗?他们该走何种法律途径,才能最大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8月25号这天,张女士正在工地钢筋调直机前工作,突然被一捆倒落的钢筋砸到腰部,当场就昏了过去。事故发生后,张女士被家人送到医院,经医生诊断,张女士胸腰椎外伤,脊髓损伤。
张女士妹妹:现在两个腿没有知觉,大小便没有控制,非常严重,你看她动都不能动。现在我们叫他看,一开始他交点钱,现在连钱都不愿意交。
张女士的妹妹说,包工头只是刚开始交了5000多元的医药费,剩下的费用就不再支付了。
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 谢晓阳:这一个工程,分包给不同的个人或者单位承包,然后你的家人跟着唐老板在这个工地干活,发生了事故。对。
在了解了张女士的情况后,谢律师建议张女士家人,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通过到法院起诉,来要求包工头和施工企业来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张女士妹妹:像我们干活没有合同,公司没给俺买保险,是不是可以申请(工伤)
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 谢晓阳:可以的,作为工伤保险,属于我们社会保险的范围之一,这个由单位缴纳,不是职工来缴纳,因此,不管单位是否缴纳,都应该对职工的工伤伤害结果,承担法定的义务,主要看工伤是否属于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从事单位安排的工作造成的。
谢律师表示,张女士家人可以在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之后至一年内,向施工单位注册地所在区的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 谢晓阳:由于你不是和发包方直接产生劳动关系,有可能劳动局不会认定工伤,你拿着工伤不予认定的决定书,再到劳动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将发包方和承包的个人,作为共同的被申请人,提出仲裁,仲裁之后,我们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
起诉的时候我们同时要求法院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来做劳动能力的鉴定。
谢律师表示,等这个劳动能力鉴定出来以后,根据不同的等级,一般都能得到三种补助金,分别是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而根据以往法院对类似工伤事故的判决结果,补助金的标准还是比较高的,能够有效的保障职工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