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
工伤赔偿
职业病赔偿
工伤认定
更多
更多
更多
·车辆损失保险公司是否只需... 点击:24954
·广州新邦物流与阳光财险保... 点击:19398
·珠海某公司与广东人保雇主... 点击:19253
·湖南民工PK特大国企 一... 点击:18660
·深圳鹏都兴与广州城市之星... 点击:18443
·一起货物运输保险索赔争议... 点击:17780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 点击:17252
·广东人保诉深圳金秀海上货... 点击:16508
·赵颐田与人保财险西安市新... 点击:15692
 
工伤认定 当前位置:首页工伤保险 → 工伤认定
弄错患者姓名医院拒绝更改 患者担心工伤受影响
出处:http://www.gdbxls.com  时间:2011/9/9 0:56:20  点击:2679

  福州新闻网讯 毛先生在工作中从高处摔下昏迷,被工友送进医院。他康复后,发现医院在病历上填错自己的名字。
毛先生要求医院改回来,遭拒后将医院告上法庭。近日,仓山区法院审结了这起少见的更名案。
  2008年1月,毛先生在仓山区一工地干活时不慎从高处摔下,昏迷不醒。工友们将他送到仓山某医院的神经外科住院。工友为毛先生填写病历时,误将其姓名填为孙某。
  一个月后,毛先生康复出院,发现病历上姓名一栏填错了。他向这家医院以书面方式提出将其姓名改回来,并声明,他保证更名后一切法律后果由自己负责,与医院无关。
  毛先生的请求被医院拒绝了。该医院神经外科的主管护士长、主管医师只证明“有此患者在我科治疗,其更改姓名所导致的所有法律后果由患者及其代理人负责,与我院经治医护人员无关”。院方认为患者更改姓名没有依据,不肯给他更改姓名。
  毛先生只好将医院告上法庭,提出要求更名,并要求确认患者孙某和毛某华是同一人。他说,由于弄错姓名,影响到他能否获得工伤损害赔偿。
  仓山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毛先生因伤被人送往医院住院治疗,与医院之间形成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根据其提供的身份证、户口证明及医院关于患者姓名变更的声明书、神经外科医师的证明,可以证实他是由其同事以患者孙某的名字办理住院手续。病历中的“孙某”和现实中的毛某华是同一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医院基于附随义务必须更改患者毛先生的错误姓名。同时,医院应为其复印住院期间的病历资料。
  (福州晚报记者 陈鸿星 通讯员 刘萍 金晓静) 

页面功能: 【字体:  】 【打印】 【关闭】 【顶部


上一篇: 农民工未办社保 可先办工伤保险
下一篇: 陪酒猝死应不应该定为工伤
·友情链接
保赔网 中国保监会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律师网 盈科律师事务所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保险律师 上海保险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保险理赔
保险索赔 工伤律师 货运物流律师 广州保险索赔 保险理赔律师 车险理赔 广州保险理赔 广东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保险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
 关于我们 | 电子地图 | 投诉建议 | 网站导航 |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 © 广东保险律师网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穗路263号双城国际大厦东塔14楼   技术支持:广州网站制作安全联盟
电话:020-28912808 手机:13826203456 QQ:919203665 邮箱:13826203456@139.com 粤ICP备110268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