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放——
近日,居民小李骑着一辆刚买的摩托车下班回家,途中被王某开的农用车撞倒在地,随后被好心人送到医院进行治疗,经法医鉴定,属于5级伤残。
事故发生后,交管部门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并且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承担全部责任。同时,由于小李新买的摩托车还没来得及上牌照,被罚款300元。由于王某家庭贫寒无力支付赔偿费用,小李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于是来到大红门街道司法所咨询。
法理解析——
司法助理员根据情况进行了解释:由于小李的无证驾驶行为与此次交通事故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也就是说,并非因为这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而受到伤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因此,本案中小李所受的伤害属于工伤保险的范围,享受职工工伤医疗待遇。
温馨提示——
在小李可以享受工伤保险的同时,如果曾经购买商业保险,现在受到伤害,也可以到保险机构领取商业保险,并且这种商业保险与工伤保险待遇并不冲突,所以可以到工伤保险基金办理工伤保险的机构领取抚恤金和补助金。(程 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