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 王安娜)今年6月,四川省凉山彝族青年吉主基莫到黔江一工地务工。9月3日,他在工地被东西砸伤,后双方因赔偿问题出现分歧。11月13日,吉主基莫到黔江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提供法律援助。近日,他便获得了13万元的赔偿款。
彝族青年受伤索赔30万元
据了解,37岁的吉主基莫,是来自四川凉山的一位彝族青年。今年6月6日,吉主基莫到黔江一高压铁塔项目打工。
9月3日上午,吉主基莫正在塔吊下工作,不料塔吊上掉下来的东西反弹到身上,不幸被砸伤,导致其肩部等多处受伤。随后,吉主基莫被工友们送往黔江中心医院治疗。治疗20多天后出院。10月24日,吉主基莫约10个老乡赶来黔江,要求解决赔偿一事。11月10日,吉主基莫的病情经四川华西医科大学鉴定,为工伤七级伤残。吉主基莫向对方索赔30万元,但对方当事人只愿承担9万元赔偿。
因双方赔偿金额悬殊较大,赔偿问题一直未得到合理解决。于是,吉主基莫便找到黔江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法律援助。11月13日上午约9时,法律援助中心接到此案后,便立马组织人员调解。
法援助他获赔13万元
黔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得知彝族青年吉主基莫因工受伤致七级伤残、与用人单位多次协商未能达成共识的情况后,立即向区司法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他们指派黔江区舟白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人员作为吉主基莫的代理人,代理相关理赔事宜,同时与用人单位取得联系,约定协商解决本案。
工作人员接受指派后,立即参加案件的协调工作。在司法局七楼的会议室里,协调工作一度陷入僵局,当事双方多次出现情绪激动的场面。面对用人单位代表、工伤职工及其亲友,工作人员用他们娴熟的法律知识和热情的工作态度,对争议双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分析双方诉讼风险以及赔偿的法律依据、计算标准、假设法院判决的结果,让双方明确自身的利害关系。
在工作人员的努力下,经过耗时一天半的调解,11月14日下午6时,当事人双方终于在和解协议书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握手言和,达成13.08万元的赔偿协议。15日中午,双方正式兑现赔偿款,看到双方当事人满意的表情,司法局领导、法律援助工作人员都欣慰地笑了。
(武陵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