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澜通讯员李斌晚报讯受工伤却享受不到公司工伤待遇,去申请工伤认定却因无劳动合同证实不了劳动关系。
幸好,在好心人的指点下,阿姣找上了市法律援助中心。法援律师以丰富的经验,从一张“无用 ”单据中发现端倪,最终帮她拿回了4.万元的工伤赔偿。
2011年3月初,28岁的阿姣经人介绍来到我市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从事危险程度很高的冲压工作。其间,公司未与阿姣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为她购买社会保险。7月20日,阿姣在车间冲压零件时左手食指被压伤,治疗稳定后食指无法屈伸落下残疾。公司虽然负责了阿姣住院期间的医疗费,但当她要求申报工伤时,却遭到公司的拒绝。阿姣自己去申请工伤认定,又无法提供劳动关系凭据,她不知如何是好。经好心人指点,阿姣找到了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为阿姣担任义务法律援助的广西衡生律师事务所王义勇律师,仔细审查了阿姣的有关资料。王律师发现,阿姣自认为很重要的所谓证据,均很难证实她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反倒是阿姣认为没有什么用处的流水单,让王律师眼前一亮。流水单上有一些人的签名,而这些人都是阿姣在该单位的同事。原来阿姣平时养成了一个爱“收藏 ”的习惯,上班期间把在岗位工作的流水单基本都保存下来。
王律师认为,虽然流水单上没有公司的盖章,但有公司其他劳动者的签名。如果能证实在流水单上签名的劳动者是该公司的职工,那么就可以证实阿姣与流水单上签名的其他劳动者都属于该公司的职工。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市社会保险所的热心协助下,王律师终于查到在流水单上签名的人员中,公司为其中的几人购买了社会保险。
于是,王律师以流水单和市社会保险所出具的保险缴纳对账单作为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在证据面前,公司很快便认可了与阿姣存在劳动关系。因为,解决工伤待遇程序复杂、时间长,如果双方配合不好,有时两三年都无法落实。办案人员了解到确认劳动关系的目的是为了申请工伤时,马上又主动做公司的思想工作,并就工伤待遇问题进行调解。而王律师则就法律法规及解决工伤问题的现状向阿姣反复解释,终于使阿姣“官司打到底 ”的态度开始转变。
上月19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由公司支付阿姣工伤补偿及劳动争议纠纷相关费用共计4.5万元 ;阿姣则到市劳动争议仲裁委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