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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三桥的韩姓雇主家请了个品行善良的好保姆,当保姆看到孩子玩滑梯差点摔下来时,果断上前去接,结果没接住,自己落了个腰椎体骨折。雇主和家政公司虽然都出了钱,但距离3.5万元的手术治疗费还差得远,保姆无奈以泪洗面。
观点:雇主和家政公司都有责任
151xxxx5673:保姆救孩子,孩子的父母,应该责无旁贷的付给伤者医药费,这无论从道义和良心上来说,这都是应该做的,更不能找任何理由去推脱,这样会让人心寒。
152xxxx9279:工作时间,保姆救娃娃摔伤属于工伤,家政公司应负责任。
老秋叶:我认为这个事情应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1、保姆是家政公司派遣的,家政公司还每月收取雇主交付的50元管理费,理所当然派遣单位有责任,要按照工伤进行处理。2、雇主与保姆之间有雇佣关系,况且保姆受伤也是为救雇主的孩子,这个雇主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也必须承担责任。3、如果保姆与雇主之间的工作协议只是照顾小孩,没有陪小孩玩的责任,就更应该由雇主承担一定的责任。我认为这个事故产生的经济问题,应该由家政公司承担主要责任,雇主承担次要责任。
标准女人:1:家政公司收了雇主的管理费派遣保姆去工作,保姆工作中受伤,家政公司理所当然应负主要责任,家政公司把保姆推去“走法律途径”,明显是对弱者的欺压;2:雇主与家政公司签合同,缴管理费雇保姆照看小孩的安全是保姆的主要工作职责,保姆在工作中受伤,雇主应无大的责任,但应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给予保姆补助;3:“滑梯是专为孩子设计的”,但致使孩子从二层楼高的地方摔下来,其滑梯的不安全性游乐园方是否应负一定责任?
建议:先治病救人再谈谁的责任
xiaobaicai1:如今雇佣保姆的家庭越来越多,如保姆受到撞伤、跌伤和摔伤、烫伤、动物咬伤甚至在家中遭遇劫匪等等意外情况不一而足。要规避潜在风险,最好和正规的家政公司、中介机构签订劳务合同,一旦发生意外,由公司承担全责或主责。家政服务公司不仅要为受聘用者签合同,还应该为她们进行专业的培训、购买相应的商业保险。试想,如果本例中受伤的是那名孩子,后果又会是怎样的?这些受雇保姆为消费者提供家政服务,是履行家政服务公司的合同义务,其行为后果家政服务公司应承担责任。当务之急,还是希望三方好好协商,救人为先。
木子白:我们分析一下这件事的经过,报道中说娃娃重心不稳,眼看就要从近两层楼高的滑梯顶部摔下来,那么游乐园提供的游乐设施是否安全有保障?游乐园是否有自己的安全监督员在场?是否能追加游乐园为另一责任人?雇主作为用人方,自己本身也是小孩的主要监护者,自然要为这次事故负一定责任。周阿姨是家政服务公司委派的工作人员,不管签没签劳动合同工作事实已然存在,都要负主要责任。事故已然发生,当务之急还是救人要紧,在法律认定还没最终下来前,并且在医疗费差得不多的情况下,医院应发挥救死扶伤的精神,为周阿姨手术才是人道。
(本报记者 杨郦晶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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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爷:人命关天,目前周阿姨卧床急需救治,不管是出于责任和道义,雇主和家政公司都不应该“打太极”、互相推诿,应主动单方或双方共同出资把病治好,责任归属问题后面通过法律程序再来明确解决。毕竟周阿姨已50岁,伤病得不到医治,在精神上会受到创伤,身体也拖不起。从这起事件来看,即使周阿姨与家政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但双方都不愿主动承担责任,说明合同中没有明确保姆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是谁来负责的问题,导致了事件发生后没有一方主动承担这个法律责任。因此保姆在与家政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明确责任的归属方,同时劳动监察部门也应该加强管理监督,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