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环卫工于采云正弯腰捡起路面上的碎石时,突然被一辆迎面而来的轿车撞了,造成全身多处骨折。但责任认定于采云因未走人行横道,与肇事司机负同等责任。事情已经过去5个月,于采云还在维权的路上奔走着。
意外 清扫机动车道被撞伤
于采云老家是河南的,5年前来到大连当上环卫工人。去年11月10日早晨6时许,她跟往常一样,穿着荧光服来到甘井子区石灰石矿路打扫卫生,正当她弯腰捡起路面上的一块碎石时,只听“砰”的一声,她被一辆迎面而来的轿车撞伤。于采云当时就昏了过去,被急救车送往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抢救。等她醒来时,手术都做完了,正躺在病床上。经医生诊断,于采云颅底骨折,右侧面部外伤性面瘫,3根肋骨骨折、右肩锁骨骨折。
一个月后,交警作出了责任认定,于采云因未走人行横道,与肇事司机负同等责任。今年1月,于采云将肇事司机起诉到甘井子法院,要求对自己的损失进行赔偿。但由于她被认定与肇事司机各负一半责任,对于超过交强险部分的损失,肇事司机只答应承担一半。
维权 工伤认定迟迟没着落
“事发时,我确实是在机动车道上打扫卫生,这是没办法的事,毕竟自己不能只打扫斑马线。 ”于采云说,她毕竟是在工作中受伤,单位也为她交纳了工伤保险,她想做工伤认定。但就是这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无法体现是在工作中发生的伤害,这让她无法得到工伤赔偿。
于采云很委屈,事发时她确实是在自己负责的路段打扫卫生,单位也为她出具了证明。“当天早晨她5点从家走去扫马路,出事后是急救车先把于采云送到医院抢救,交警随后赶到,可能是不了解情况,所以才作出她是行人的认定吧。 ”于采云的丈夫说,事后他多次找到办案交警想更正,但至今也无结果。所以,妻子办理工伤的事,至今未有着落。
说法权责划分应考虑特殊性
“出于清扫道路的职责,环卫工人必须进入机动车道。”对此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王金海律师表示,近年来,城市环卫工人在作业时频频遇难,清晨4点至6点被称为“环卫工人的黑色两小时”,大连市不知有多少环卫工人在这“黑色两小时”之内致残甚至丧命。
从情理上讲,他们的命运的确值得全社会同情,也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但从法理上讲,法律并没有赋予环卫工人因作业而享有的某些在道路通行方面的“特权”。《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只有机动车、非机动车与行人这三类道路通行主体,对环卫工人并无特别规定。但交警部门在进行责任划分时,一是要注意到环卫工人工作的特殊性,二是要在事故经过中,写明环卫工人当时正在作业的情况,以便其顺利申报工伤,保护环卫工人的合法权益。
提醒 凌晨夜晚也莫开快车
记者了解到,环卫工人的交通事故多发生在凌晨或晚间灯光昏暗的时候,故在凌晨或晚间车越少越要牢记不要开快车,更不能飙车,千万不能酒后驾驶,看见环卫工人,要减速,要鸣笛。
记者 王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