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10万元医药费急坏东莞女工刘四美的家属,有律师认为属工伤
新快报讯记者 邹柳洲报道
在上班期间突发脑溢血,究竟算不算工伤?在东莞一家印刷厂打工的刘四美,眼下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
上班突发病倒在工作台
昨天,刘四美的丈夫彭海池称,他们夫妻二人都在东莞市寮步亿格印刷厂上班,刘四美在手工部做产品包装盒,主要是上胶水、折纸盒及贴胶片等工作,彭海池则在厂里做厨师。
3月16日上午9时许,彭海池接到刘四美同事电话称:“你老婆头痛得厉害,你赶紧过来看一下。”彭海池回忆称,他赶到车间时,妻子刘四美已经意识模糊并呕吐不止。见情况严重,厂方安排车辆将刘四美送往医院抢救。随后,刘四美被检查出脑动脉瘤破裂,引起颅内大量出血,并立即转往广州的医院进行抢救,在重症监护室病情一度危及生命。
“上班的时候我还好好的,我转身去装了一盒胶水,回头走向工作台时,突然头痛得历害,接着就不省人事了。”昨日,新快报记者电话采访了刘四美。经及时抢救,其痛情已基本稳定,但由于还欠医院3万多医药费,而不能出院。
家属认为事关经常加班
彭海池称,妻子刘四美此前并无头痛等病史,并称工厂经常加班,时常周末都没得休息,怀疑刘四美突发急病与工厂经常加班,过度劳累有关。
昨日,记者采访了东莞市寮步亿格印刷厂负责人廖先生。
“工厂加班不是强制的,工人可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是否加班。另外,刘四美入院后,我们才知道她数年前曾出过车祸,头部受过伤,所以不敢说脑动脉瘤跟她之前的伤有没有关系。另外,她在病发前两天就身体不适,我还问过她有没有问题,他们还说‘没问题,有个小感冒什么的正常’。”廖先生回应称。
花了十万厂方给了五千
“所有的医疗费用都是家属们凑的,厂方在我多次的催促要求下,才给了5000多块钱,再打电话老板都不接了。”彭海池称,刘四美是今年2月份进的厂,厂方还没有给其签劳动合同及购买保险等。
“我们从人道主义出发已经给了5000多元。我们建议家属走正常的法律途径,该厂方承担的责任我们绝不会推托。”厂方负责人称。
目前,厂方正与家属协商解决此事。
律师说案
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贺欣律师认为
上班期间脑溢血应算工伤
对于女工刘四美的遭遇,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贺欣律师表示,员工上班期间在岗位上发生脑溢血,应属于工伤,企业应承担工人的医疗费用。
按规定,工厂应该为职工投保医疗保险等,如果企业为员工购买了医疗保险,可以由保险支付;但该企业未为员工购买保险,就应由企业支付。如果工厂拒绝,不能达成协议,病人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保障部门应维护病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