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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记者缪子柠 本报讯王先生在宁围一家工厂上班,去年1月,他在车间工作时摔成骨折,“后来我申请了工伤认定,认定书也拿到了,但这时事情又发生了变化。”王先生说,前几天自己去医院里复查,却被医生告知,腿上的骨伤又有了恶化的迹象。“医生说,两三年后受伤的腿骨很有可能坏死。现在我该如何维权呢?” 浙江法君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沈靖、肖慧萍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工伤认定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因此,王先生可以在病情稳定后申请伤残鉴定,再根据鉴定结果向单位要求相应的工伤赔偿。”两位律师指出,如果单位拒绝支付赔偿,王先生就可以依法提起劳动仲裁,“如果从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王先生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还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