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半个月以来,海口市琼山区3名环卫工人在清扫马路时,不幸被车辆碰伤。受伤后治疗休息期间,环卫工必需每天给环卫局上交50元的所谓“顶岗费”。因承受不住交费的压力,有的环卫工只好带伤工作。
3被撞女环卫工歇工要交费
在海口新大洲大道某单位上班的保安万先生告诉记者,近半个月内,附近有好几名女环卫工人在扫马路时,不幸被电动车撞倒。其中一名女环卫工人腿部、胸部被撞伤;另一名腰部被撞伤;还有一名女环卫工人,脚部被撞伤。这3名环卫工每天都在附近清扫马路,有2名环卫工被电动车撞倒时,他均在现场。万先生说,环卫工被撞后,环卫局每天向这些受伤工人收取50元的费用。他认为,环卫工在工作期间被车撞伤应该属于工伤,环卫局的做法不合理。
9月5日下午3点多,外面还下着雨,上周被电动车撞伤的女环卫工阿芳拉着车,在新大洲大道非机动车道上打扫卫生。阿芳说,大概5、6天前,她在工作中不幸被电动车撞伤了脚,当时实在太疼,根本没办法上班,只好请了假。“休息一天半,共交了75元给队长。”她说,每个月工资1009元,就算被撞治疗期间,每天都需要上交50元的费用。阿芳一边说,一边卷起裤脚,脚部露出了明显的青肿。
在附近清扫马路的另一名女清洁工说,她们每人负责将近1公里长的单向道路卫生清洁,包括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清洁工被车撞,那是很经常的事。”这名环卫工说,在机动车道上扫垃圾是最危险的,每次都提心吊胆。“被撞了,只能说运气不好了。”
区环卫局承认交费的说法
对此,琼山区环卫局一张姓副局长称,环卫工人是一人一岗,工人请假,就意味着要找人暂时顶替该岗位工作,因此被撞伤环卫工如果不是大问题,撞人司机又已赔偿了相关费用,这种情况下他们要求环卫工休息期间每天上交50元“顶岗费”。“因为司机给受伤环卫工赔偿的费用中,已经包含着误工费。”他说,一般是由环卫工所在队队长收取费用,然后队长再找人员顶替该岗位。“如果是住院治疗或重病的情况,顶岗费就由单位出。”张副局长说。
海南广哲律师事务所陈律师认为,受伤者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人身损害,属于工伤。在规定的工伤治疗期内,依法享有停工留薪待遇,且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用人单位要求员工上交“顶岗费”无任何法律依据,作为员工可拒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