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璜土司法所的有效介入下,职工家属依法诉求,企业也爽快答复给予人道补偿,从而使双方避免发生纠纷。此案例堪称当事双方依法处理“纠纷”的典范。
9月8日下午,正在在某企业上班的居民居华芬(女,1968年11月生)突发疾病,随即被送往常州医院,虽经全力抢救,居华芬仍然于49个小时后备宣布“抢救无效而死亡”。此案例中居华芬的死亡时间是病发49个小时,刚好超过工伤死亡时间规定的48小时,也仅仅超过1个小时。工伤死亡的赔偿金至少52万元,而非工伤死亡补足不超过8万元。面对仅仅一小时之差,却导致如此巨大差异的结果,居华芬的亲属主动找到璜土司法所,请求调处服务中心予以调解。
璜土司法所将双方邀至所里,详细了解事情原委,对双方讲清依法律角度对案件的研判,指明居华芬家属依法行事,合理诉求。而涉事企业也不推诿,也非常了解死者家庭条件比较困难,主动提出除了承担所有医疗费用外,再拿出258000元,用以对居华芬家属的人道补偿。而居华芬家属对企业提出的补偿数额也欣然接受,没有任何异议。(江阴市璜土司法所 周承 詹绍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