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江苏的郭峰25岁便来到上海打工,但仅工作两年,就在操作机床时发生工伤事故,导致四级伤残。郭峰的右手被碾轧致严重伤害,虽经几个月治疗,4个残指和手掌的功能还是没能保住,劳动能力受到很大影响。法院判决,郭峰供职的工贸公司应赔偿43万余元。但郭峰先后经历工伤认定、伤残程度鉴定、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诉讼以及申请强制执行,3年时间他几乎尝试了所有维权程序,仍没拿到赔偿。
原来,郭峰工作的工贸公司是一家小型加工厂,由下岗后的陈连才和徐敬之两人借用他人旧设备搞起来。因为工厂规模很小,没有为工人买保险。陈、徐二人接手工厂没多久,就遭遇郭峰的工伤事故,公司因此背上了沉重的赔偿负担。事发后,公司为郭峰治疗已经花费7万多元,两名被告也多次到医院照顾郭峰,但43万余元的赔偿让公司负债累累,两人心力交瘁,只得关闭了公司。原告郭峰固然可怜,但被告也不是“冷血厂主”。调解中,法官倾听了解案情及当事人内心感受,通过耐心做工作,使彼此都能正视对方的难处,终始三年多的积怨得以化解。调解协议签署天色已黑,为节省原告一行住宿开支,经法官劝说被告夜间送来路费,更让调解锦上添花。
【调解处方】
法官真情是化解纷争的良药
这是一个将冷冰冰的商事纠纷办成一出情暖人间的调解案件。法官首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让两被告转变思路,配合法院调解;其次,法官的人文情怀感动了原告,赢得了其信任;量身定做的调解方法则为调解打下坚实基础。锦上添花的夜间送路费,更让原被告双方都深受感动。
通讯员 翟骏 进峰 晚报记者 钱朱建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