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 刘颖 在龙岗区横岗街道高冠模具有限公司,工人黎远坛在受工伤后,企业只肯按1500元的月工资进行赔偿,而在该厂担任部门主管的黎远坛表示其实际工资为3850元,工厂与其签订了工资数额不同的两份合同。目前,横岗街道劳动管理办已介入处理。
月工资不同赔偿差了一倍多
黎远坛今年35岁,老家在广东封开,其在2010年2月来到位于横岗街道四联社区的高冠模具有限公司工作。今年4月24日,黎先生在工厂里工作时,由于气管爆炸漏电,双脚触电,导致双手、双脚和面部等部位被烧伤,经过工伤鉴定为十级伤残。经过横岗人民医院救治,目前黎先生已经处在恢复当中,不过据其介绍,其双脚仍然需要进行手术,但是由于赔偿一直未能拿到,导致手术迟迟无法进行。
黎先生介绍,事发后,其前往横岗街道劳动管理办求助,工作人员介入处理此事,但是企业方一直未能支付对其的工资和赔偿。
据黎先生介绍,其和厂方的争议存在于其工资数额。按照黎先生的说法,其每月工资实际数额为3850元,工厂赔偿的数额应在7万元左右,而按照工厂所说的1500元,赔偿数额则只有3万元左右。
已离职员工称存在两份合同
黎先生提供的工牌显示其担任该厂喷油部主管,据其介绍,在其入厂后,工厂和其签订了两份不同的合同。2011年6月10日签订的合同显示,每月工资为1320元。而约定其工资为3850元的另外一份合同被厂方收回,并未交给自己。
黎先生提供了一份借据证实其实际工资数额,在一份2011年9月从工厂借款8000元的借款单上写道,黎先生用七、八两个月工资来归还这笔钱。此外,两名已从该工厂离职的员工证实,此前在高冠模具有限公司工作时,工厂签订两份合同,一份假的是为了应付政府检查。
南都记者日前电话联系到厂方郭姓负责人,其表示自己不方便回应此事,可以和其律师联系,随后便无法接通电话。
横岗街道劳动管理办陈主任则表示,目前此事已经进入到了仲裁环节,正在进一步调查,希望当事人能够等候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