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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http://www.gdbxls.com 时间:2014/4/15 13:50:46 点击:3371 |
为减少纠纷,规范保险合同代签名现象,保障保险市场正常秩序,日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采取相关措施从源头上预防纠纷的产生。
2013年以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受理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59件,其中反映问题较多,特别是保险合同代签名现象突出,涉及保险代理人、投保人或其他人代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上签名的案件有42件,占比高达72%。这些纠纷中,原告大多以代签名为由主张合同无效,要求退还保费及相应利息。
引发此类案件的原因包括保险代理人行业管理不规范,不少保险代理人业务水平有限,没有认识到代签名的严重后果,在利益、提成的驱使下,一切以签到保单为重,忽视签订合同应有的程序;投保人契约精神、风险意识淡薄,签约、投资不谨慎,在未充分了解产品的真实特性、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就进行投保,在签约时未意识到合同的重要性,不尊重签约程序,简单地认为即使签字亦可反悔,进而引发纠纷。
为此,浦东法院发挥示范性审判作用,通过对案件法律关系的梳理、对代签名法律问题的具体分析,理清保险人与投保人双方的责任,通过典型案例的宣传,引导保险人与投保人双方建立审慎交易观念,规范保险市场行为。该院联手保监局,建立纠纷化解机制,通过保监局与涉诉保险公司建立沟通联系,一方面促使保险公司积极配合法院化解已有纠纷,另一方面督促保险公司及时处理潜在纠纷,在很大程度上预防、化解了群体性诉讼。该院还发挥司法建议的司法警示作用。通过向问题突出的保险公司发出司法建议,帮助保险公司完善内部监管机制,加强对保险代理人的监督检查和管理,提高保险代理人业务素质,从源头上预防纠纷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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