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人身保险
人寿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医疗健康保险
理财保险
更多
更多
更多
·车辆损失保险公司是否只需... 点击:24474
·广州新邦物流与阳光财险保... 点击:18903
·珠海某公司与广东人保雇主... 点击:18775
·湖南民工PK特大国企 一... 点击:18160
·深圳鹏都兴与广州城市之星... 点击:17969
·一起货物运输保险索赔争议... 点击:17286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 点击:16807
·广东人保诉深圳金秀海上货... 点击:16036
·赵颐田与人保财险西安市新... 点击:15225
 
医疗健康保险 当前位置:首页人身保险 → 医疗健康保险
买完保险后患病索赔遭拒 投保人打官司讨2万保险金
出处:http://www.gdbxls.com  时间:2014/8/5 15:14:47  点击:3528

  7年前,巢湖市民龚某某在某保险巢湖支公司购买了一份健康保险。去年1月7日,龚某某被医院诊断为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然而,保险公司却认为龚先生所患疾病不属于保障范围,不予理赔。8月4日,记者获悉,合肥市中院二审审结此案,判决保险公司向龚某某支付保险金2万元。

  据了解,根据该保险条款约定,在保险有效期内,龚某某如被确诊患重大疾病时,保险公司将按照2万元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该保险合同中有一条注释为,心绞痛不在本合同的保障范围之内。龚某某向该保险巢湖支公司申请支付保险金,但该公司未付。

  为此,龚某某诉至原审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保险公司依约给付保险金2万元。原审法院认为,龚某某所患的心脏病是否就是保险合同中所保障的心脏病,没有充分证据予以证明,据此驳回了龚某某的诉讼请求。

  龚某某不服,向合肥市中院提出了上诉。合肥市中院审理认为,保险条款中心脏病(心肌梗塞)既可理解为心脏病包括心肌梗塞,也可理解为心脏病仅指心肌梗塞,对该歧义条款,按照合同法及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解释,即心脏病(心肌梗塞)应理解为心脏病包括心肌梗塞。

  据此,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判处保险公司向龚某某支付2万元保险金。(市场星报)

页面功能: 【字体:  】 【打印】 【关闭】 【顶部


上一篇: 风光不再 万能险成“明日黄花”
下一篇: 单位给员工买的补充商业养老保险退保未经同意
·友情链接
保赔网 中国保监会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律师网 盈科律师事务所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保险律师 上海保险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保险理赔
保险索赔 工伤律师 货运物流律师 广州保险索赔 保险理赔律师 车险理赔 广州保险理赔 广东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保险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
 关于我们 | 电子地图 | 投诉建议 | 网站导航 |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 © 广东保险律师网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穗路263号双城国际大厦东塔14楼   技术支持:广州网站制作安全联盟
电话:020-28912808 手机:13826203456 QQ:919203665 邮箱:13826203456@139.com 粤ICP备110268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