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保险理赔体制应当改革。中国的保险业一直沿用“由自己说了算”的赔款做法,这在一定时期一定地区可以这样做,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制逐步健全,再“一家说了算”就有问题了。首先,保险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如果发生了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被保险人有索赔的权利,至于损失的确定应当由中立的评估机构去评估鉴定。这应形成一种公开透明的制度,只有这样才能逐步走向公平、公正,也只有进行这样的改革才能真正推动公估业的发展。其次,保险公司既是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很容易滋生腐败。过去在保险界内发生的“以赔谋私”的案件很多,其根源都与这个体制有关。
第三,公估业要下大力加强自身建设,以尽快适应市场的需求。公估公司要生存、要发展靠什么?简言之为四个字:“技术、信誉”。如果没有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专业技术队伍,你怎么去评估和鉴定?现在也经常出现“有案子做不了”的现象,或者由于职业道德不良而发生信誉危机。所以,公估业的发展,真正做到“独立、公正”,要有政策和外部环境的扶持,更要靠自身的努力。
观点
我国的保险公估业由于产生和发展的经历还不到20年,它的实力和公信度还远没有达到一定的高度。目前,很多公司的生存和发展还要依附在保险公司身上,其发展都遇到了一定的困难。公估业的发展,真正做到“独立、公正”,要有政策和外部环境的扶持,更要靠自身的努力。
来源:中国保险报 作者:李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