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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省利川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民事赔偿纠纷。
肖某患有慢性支气管肺炎,2009年1月10日,其夫胡某在新华保险公司恩施支公司为其购买了两份保险,但购买保险时胡某未向保险公司说明肖某病情。2010年1月19日,肖某在利川某医院住院,诊断其患慢性肺源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2月14日治疗无效死亡。事后,胡某于2010年3月向新华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同年8月,保险公司以胡某投保时未如实告知其妻身体健康状态为由作出拒赔决定。胡某等受益人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赔偿肖某身故赔偿金20万元。
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方调解,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新华保险公司赔偿肖某10元身故保险金,胡某等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胡云开 黄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