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出处:http://www.gdbxls.com 时间:2011/1/22 0:17:59 点击:3531 |
宁德网消息(记者蔡耀宗)福鼎点头镇52岁的退伍老兵朱某振,自称去年8月在福鼎一工地干活时不慎被石条割伤,但维权受阻(宁德晚报曾于2010年12月16日报道)。如今春节即将到来,但家中一贫如洗的朱某振还是没能得到赔偿。在采访此事时记者发现,在项目层层转包很普遍的建筑领域里,民工工伤后寻找诉主往往很困难。 去年8月2日,朱某振在福鼎市潮音岛海边护堤工程工地干活时,右手臂被滑落的石条割伤,住院3个月,“总共花了38000多元”。如今,他的右手落下残疾,五个手指只能轻微弯曲,无法握紧。他想到福鼎市劳动局投诉,请求赔偿。不过在“投诉谁”这个问题上,朱某振犯晕了。 福鼎市劳动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在建筑领域里,民工工伤后并不是向包工头索赔,而是向承包给包工头的公司索赔。 据了解,朱打工的工程属于福建家景置业有限公司。福建家景置业有限公司将该工程分段,承包给另外两家公司施工。这些公司又将工程承包给包工头做,施工中涉及的多道工序,包工头又再次转包……朱只是受雇于包工头,项目层层转包后,其根本就不知道该工程属于哪家公司。 福鼎市劳动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在建筑领域里,由于项目层层转包,民工工伤后寻找诉主往往很困难。 朱打工的工程到底是谁承包的?几经打听,工程负责人吴某蹸告诉记者,是福鼎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朱遂将该公司诉至福鼎市劳动局。不过1月11日,该公司向宁德市劳动局发了一份反馈函,其中写道,“朱某振不是我公司职工,与我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公司也从来没有向其发过工资”。 看到这份反馈函,朱有些“绝望”。朱告诉记者,他的工资是从包工头那领的,而包工头的钱又是从上一级包工头那领的……项目经层层转包后,他没有也不可能会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不过福鼎市劳动局有关人士1月13日对记者表示,这份反馈函只是该公司遭到朱投诉后的举证材料,事实如何,并不是由其说了算。其是否应对朱负责,还有待劳动部门进一步调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