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从江阴市顾山镇司法所了解到,一男子因工客死异乡,事后,其亲属赶来要求赔偿时起了纠纷。日前,该所通过亲子鉴定确定了此案的赔偿主体,死者的儿子获赔23万余元。
去年11月6日,湖北省黄石籍男子安某在顾山镇某托运部作业时,被升降货机砸中头部,当场死亡。事发后,江阴顾山派出所对案情调查后,发现该男子刚到托运部打工10多天,无身份证明,仅有劳改释放单子证明其身份。几天后,死者的大哥带着家乡派出所出具的证明赶至顾山,称与死者共兄弟姐妹4人,父母双亡,死者多年前离异,要求主张赔偿权利。调解人员在要求死者哥哥出具了相应的户籍、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材料后,准备尽快调处这一看似“简单”的工亡纠纷。
正当调解人员准备与死者大哥处理善后事宜时,一名声称系死者儿子的男子张某也赶到顾山,并出具了当地居委会的证明、户籍证明、法院判决书等材料。通过查阅张某提供的证据材料,发现死者安某于1986年离婚,当时有一3个月大的儿子离婚后由女方抚养,后该男孩随母姓张。现张某主张其就是死者安某的儿子,而死者的哥哥、妹妹均声称不认识张某,一口否认其系死者亲子。
由于张某是否确系死者的亲子涉及赔偿权利主体的认定,调解人员不得不暂时中止调处纠纷。经法院、司法所、社保所斡旋,去年12月,张某、死者大哥、托运部均申请进行DNA亲权鉴定,调解人员将相关事项进行了详细告知。上月6日,鉴定报告书支持死者与张某之间有生物学亲子关系。之后,张某与托运部达成调解协议,由托运部一次性赔偿各项损失计人民币23万余元。(小荣、刘利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