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
工伤赔偿
职业病赔偿
工伤认定
更多
更多
更多
·车辆损失保险公司是否只需... 点击:25087
·广州新邦物流与阳光财险保... 点击:19534
·珠海某公司与广东人保雇主... 点击:19393
·湖南民工PK特大国企 一... 点击:18793
·深圳鹏都兴与广州城市之星... 点击:18581
·一起货物运输保险索赔争议... 点击:17922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 点击:17367
·广东人保诉深圳金秀海上货... 点击:16632
·赵颐田与人保财险西安市新... 点击:15836
 
工伤认定 当前位置:首页工伤保险 → 工伤认定
以案说法:值班时外出购餐 遭遇车祸属工伤
出处:http://www.gdbxls.com  时间:2011/3/18 17:30:52  点击:3080

  每日甘肃网-科技鑫报讯 被临泽县某单位聘用的袁某,在值班时外出购餐,意外遭遇车祸令其丧生。事故发生后,袁某的家人认为袁某的死亡应属工伤,并以此诉至法院。昨日,记者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此案最终经过张掖市甘州区法院一审判决,袁某的死亡属于工伤。

  2008482115分,在单位门房从事安保工作的袁某,因未吃晚饭,便到单位对面一小卖部买食品。不料返回单位时,被一辆疾驰而来的摩托车撞倒,后经医院抢救无效身亡。撞死袁某的摩托车司机丁某系无照醉酒驾驶,被法院判刑并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因丁某坐牢,赔偿款一直无法偿付,袁某的亲属就向临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20091220日,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袁某发生交通事故的地点并没有在工作区域,也不是工作原因所致,因此不构成工伤,作出了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书。

  拿到决定书后,袁某家属不服,诉讼法院要求确认袁某为工伤。甘州区法院一审认为,袁某在值班期间,因没有吃晚饭到单位对面的小卖部购买食品,属人体正常的生理饥饱需求和继续值班的需要,故符合工伤认定工作原因的规定。袁某被撞的事故现场在其值班单位大门口3米左右的人行道东侧,这个工作区域是受害人返回工作岗位的必经之路,更是其完成工作任务的合理区域,符合工伤认定工作场所的要求,应认定为工伤。

页面功能: 【字体:  】 【打印】 【关闭】 【顶部


上一篇: 农民工未办社保 可先办工伤保险
下一篇: 员工死家里老板不服工伤认定 告人社局要撤裁
·友情链接
保赔网 中国保监会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律师网 盈科律师事务所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保险律师 上海保险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保险理赔
保险索赔 工伤律师 货运物流律师 广州保险索赔 保险理赔律师 车险理赔 广州保险理赔 广东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保险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
 关于我们 | 电子地图 | 投诉建议 | 网站导航 |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 © 广东保险律师网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穗路263号双城国际大厦东塔14楼   技术支持:广州网站制作安全联盟
电话:020-28912808 手机:13826203456 QQ:919203665 邮箱:13826203456@139.com 粤ICP备110268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