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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http://www.gdbxls.com 时间:2011/3/26 9:30:21 点击:5021 |
近日,广西保监局向公众发布了一些常见的保险纠纷案例,以告诉保险消费者,在遇到保险纠纷案例时,有协商、调解、诉讼以及信访等四条主要的渠道和方式。
赔偿起争议 找谁来评理?
2010年5月,南宁市民张先生买了一部新车,同时为爱车投保了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等保险以防万一,没想到这份保险不久就派上了用场。
张先生的车出了一次事故,车头严重损坏。4S店评估修好车得要1.3万元的维修费,但保险公司按市场一般维修标准,则核定为9000元。随后,4S店将张先生的车子修好了。
因为张先生之前已经付了2100元的道路施救费用,所以他要求保险公司赔付1.3万+0.21万=1.51万元。令他没想到的是,5天之后,保险公司却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决定赔付给他包括道路施救费在内共计1万元。
张先生与保险公司进行了协商,但双方的争议依然存在。无奈的张先生向保险行业协会提出了调解申请。因为保险行业协会这个“第三方”的介入,他才了解,自己原来觉得不可理解的保险合同条款和理赔原则是有道理的。比如,保险公司理赔时一般按“能修不换”原则以防止道德风险。经调解后,张先生与保险公司在赔款金额上达成协议,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张先生赔付1.2万元。
储蓄变保险 保费如何退?
2009年12月的一天,刘女士在一家银行网点办理定期储蓄业务,在人寿保险公司营销员的大力宣传下,签字购买了一款分红型保险产品,每年交费1万元,分5期交费。可是,到了2010年10月,刘女士却以保险营销员混淆银行储蓄和保险产品、夸大收益为由,要求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全额退还保费。不过,保险公司却答复说,只能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按照保险公司的算法,刘女士将损失数千元。
根据有关规定,保险消费者从银行购买保险产品,如果认为向其销售保险的银行网点工作人员涉嫌销售误导等违法违规行为,也可以向当地银监局提供证明材料进行信访投诉。心有不甘的刘女士在与保险公司沟通无果后,以书面方式向当地保监局进行了投诉。
广西保监局受理刘女士的信访投诉后,最后确认保险公司在保险销售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随后,保监局将投诉材料转送保险公司的省级分公司,并建议刘女士选择其他方式解决这个争议。虽然事情转了一圈又回到了原点,但刘女士却学到了很多保险知识,也对保监局的答复感到满意。刘女士与保险公司友好协商后,刘女士表示愿意继续持有保险合同。
四种解决法 各有优缺点
广西保监局有关人士介绍,在各种保险纠纷中,以保险合同纠纷最多。一般来说,消费者有4种方式来获得权利救济:沟通协商,申请调解,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信访投诉。
除了大家熟悉的沟通协商外,向第三方民间调解机构提出调解申请,也是一种简单有效的途径。“第三方民间调解机构”一般是指各地保险行业协会为服务保险合同当事人而建立的、非盈利性的保险合同纠纷调解机构。保险监管部门十分注重保险合同纠纷快速调解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申请调解完全免费。此外,司法部门也越来越重视诉前调解,为保险消费者提供了更多解决纠纷的方式。仲裁裁决和法院判决虽然具有强制执行力,但也有可能出现“赢了官司输了钱”的尴尬局面。
有不少人认为,保监局是保险行业的监管部门,理应受理一切投诉。但实际情况却有所不同,受监管权限限制,保监局受理和处理信访投诉的范围,仅限于保险机构违法违规类投诉,对保险合同纠纷、保险公司内部管理类等不予受理,问题还需要依靠其他途径解决。(记者梁为 通讯员代洪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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