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传媒网讯(记者:孙瑞荣)孩子在学校统一投的保险,可出车祸一年多了却还没给赔偿,而且这事还没个盼头儿。近日,本网连发两文披露大地保险在学生学校投保后不予赔付一事,那么保险公司的态度又是否合情合理,符合规定呢?而保险又存在哪些行业又存在哪些问题呢?记者针对发生在顾涛身上的事情对保险行业进行了采访调查。
保险公司代理人擅玩“变脸” 市民不满冰火两重天
说起保险和理赔,很多人都会皱起眉头,顾先生的索赔经历非常艰辛,用顾先生自己的话说就是这一年来他跑断了腿儿,到现在却还是没有好的结果。采访中记者调查了解到,不少市民反映入保险的时候容易,可到了理赔的时候却就成了难题,而且投保的时候代理人就像一团火,投保之后就像一块冰,每次要去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总有一万个理由等着你,告诉你反正就是不能赔,有种上当受骗的感觉。
记者针对顾涛的事情来说,在采访中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很肯定地说孩子在学校入的是学平险,只要有肇事方,在肇事方付全责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是不予赔偿的。对于保险公司的说法,潍坊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宋秘书长告诉记者,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无责赔付”,对于大地保险公司给予的这种说法只适用于车险(第三者责任险),业务人员对于业务的熟练程度不够,因为这可能是财产险公司做的业务,处理车险业务多,处理人身险业务是比较少的。孩子出了车祸,导致眼睛二级伤残,颅脑五级伤残,这属于是人身意外,保险公司是有责任的,伤残或死亡是必须赔付的。
索赔难问题调查:企业性质凸显保险公司考核机制、行业人员不规范
绝大多数的学校每年都会给学生购买学平险,各个保险公司学平险的价格略有不同,但一般每人只需几十元。一般来讲,学校在给学生购买了学平险之后,学生都应该收到保单。也有可能学校今年投保的保险公司与往年不同,或者购买学平险的方式和往年不同,购买的是团体险。
按照伤残标准,理应获得赔偿。而在住院医疗肇事方全部赔了的情况下,是不需要到保险公司索赔的;而如果肇事方不能全部给予赔付,也可以到保险公司提起索赔。明明是可以赔付的,但是按照保险公司的说法,两种情况都无法赔偿。对于保险公司的态度,律师告诉记者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对相关人身保险合同和财产保险合同之间的区别把握的不够,换言之即适用法律不当,做出了错误的法律答复。
保险公司的理赔程序是有规定的,按说只要按照规定填写申请理赔事项和提供相关手续证明材料就可以了。那么导致索赔难的根源又是什么呢?宋秘书长告诉记者,之所以索赔难主要体现在两方面:其一,保险公司毕竟还是一个企业,内部的考核机制有一个理赔率的考核,那么收取了保费,最后如果多了的话,可能主观能动性就不够;另一个方面就在于一线的保险理赔人员对相关的行业操作规范(包括法律的解释),不够清楚明白。
行业人士提醒市民投保时要根据需要 索赔时要维护自身权益
宋秘书长同时提醒投保人在参与保险的时候,要根据自己的家庭经济条件及自身需要,同时,一定要看清条款。看明白需要是否与保险公司的条款相匹配、相适应。同时保险人在面对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或者代理人时,不要简单听保险人员、推销人员的口头营销,因为毕竟还有一部分人在操作上不够规范,可能急于为了拉住保险做了很大的夸大成分。所以在面对保险合同的时候,一定要详细研究相关的条款。在判别不了的情况下,第一可以寻求身边的朋友,懂这个专业的;而对于一些限制性的免责条款不够清晰的情况下,还需要要求保险人员做出书面的承诺,放在手里,可以作为一个证据。
一旦发生保险纠纷的时候,保险人可以到上级公司咨询到底能不能赔;如果是解决不了的情况下,可以打保险协会的电话;再来就是通过维权,走法律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