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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由物流托运白酒,酒坛碎了,物流却表示“赔丢不赔坏”,近4000元的东西,仅换来60元的赔偿金。
前不久,市民韩先生在本市河北区某物流公司托运了7坛白酒,运到重庆后收货方发现,一坛酒挥发仅剩一半,还有一个酒坛都破碎了。韩先生赶紧联系物流,却被告知玻璃装白酒属易碎品且易挥发,物流赔丢不赔坏。“这两坛酒价值3600元,就这么飞了、碎了”。记者于昨天电话联系了该物流公司,公司雷经理表示,玻璃、陶瓷等易碎品,行业有规定不保价,对于这种商品最高赔付不超过单价运费的6倍。韩先生3600元的两坛酒,只获赔60元。
对此,汇英律师事务所窦立君律师表示,行业惯例一般不得作为规避责任的依据,且承运人格式合同中的霸王条款属无效合同条款。根据相关规定,货物非因不可抗力造成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应当按照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同时,建议消费者在托运货物时采用保价方式,以保障权利。见习记者郝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