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27日讯 “不签收就不能验货。”“不签字就算拒收。”很多有过网购经历的市民,对快递公司这种强硬态度都表示不满。为了避免网购风险减少损失,日前,一些买家自编的“签收攻略”进行应对。
一边是网店掌柜千叮咛万嘱咐的“先验货后签收”,一边是快递业务员态度强硬的“不签字就不能拆封”———当下,网络购物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购物方式,不少消费者却面临这样的无奈:一些商家申明,商品需“先验货,后签收”,只有这样,出现问题,网店店主才予以承担责任。而快递公司送货时,却要求消费者先签收,否则不能验货。消费者一旦签收,再发现问题就很难与快递公司理论,网店店主也不再承担责任。
“先签字后验货”让买家受损
去年,市民郭先生在网上购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在和卖家达成交易后,卖家委托一快递公司送货。可三天后当郭先生购买的笔记本电脑送来时,送货的快递员却怎么也不肯让他验货,称只有签收后才能验货,否则就算郭先生拒收。万般无奈的郭先生,只能按快递员的要求先在包裹单上签字后,才拿到了装有笔记本电脑的包装箱。
当郭先生从快递员手中接过包装箱时却傻了眼,包装箱被划破一道口子,里面的笔记本不翼而飞,只剩下电源线和说明书。气愤的郭先生随即同卖家联系,对方坚称发货时包裹是亲自打的,是密封好的,并提示郭先生,一定是快递公司做了手脚。而此时的快递员早已是扔下包裹走了,随后,郭先生又找到快递公司,可快递公司却指出,郭先生在验货前已经签了字,即表明货物是在其收到后发生的损失,快递公司不承担责任。花费近万元的笔记本电脑就这样消失,而且卖家和快递公司互相推诿赔偿责任,郭先生决定报案。警方介入调查后,快递公司开始对这起案件重视起来,并对公司员工进行了调查。果然,郭先生丢失的笔记本在快递公司一名员工的寝室内被发现,郭先生的损失得以挽回。
与郭先生相比,市民刘女士的网购遭遇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刘女士通过网站购买了一对价值近千元的手表,在确认付款后卖家对刘女士一再嘱咐收货时一定要先验货后签收。否则货品出现问题卖家不负任何责任。两天后,刘女士在网上选购的手表送来了。但快递员要求刘女士只能先签收后验货,并称这是公司的规定。面对快递员强硬的态度,刘女士只得在包裹单上先签字。可是当她将包装盒打开时,让她最担心的事情发生了。应该装有两块手表的盒子里只剩下了一块,另一块价值400多元的手表不翼而飞。事情发生之后,刘女士先后找到网店和快递公司。可是快递公司不肯认账赔偿,网店也坚称“发货没问题”拒不退款。最后,刘女士只能自认倒霉。
先后之争早有定论实施难
记者了解到,根据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国家邮政局《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规定:“快件签收时满足以下要求:快递服务人员将快件交给收件人时,应有义务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验收无异议后,验收人应确认签收。”但这一规定在日常操作中却很难得到实施,要求收货人先签字已是快递行业中较为普遍的“行规”。
省快递行业协会副会长杨述志介绍,先签收后验货的做法在哈尔滨市快递行业中普遍存在。根据现行行业标准,“快递服务人员将快件交给收件人时,应有义务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验收无异议后,验收人应确认签收,但这一规定在很多快递企业得不到执行。”
杨述志说,有些快递企业规定,投递的货品只要外包装完好无损,就要求收货人现行签收的做法也不无道理。原因在于签收前一旦包装打开发现里面的货品出现破损,就有可能发生货品是在验收前破损的,还是在验收后破损的纠纷。如果外包装有明显破损,正规的快递企业还是会让收货人先验货。他坦言,由于快递员只是“二传手”,内件好坏他们看不到也无法负责。近年来,网购热确实带旺了快递业,但网货质量良莠不齐,有时也可能连累正规快递“背黑锅”,把快递员卷入买家和卖家之间“货不对板”的各种纠纷中。
霸气“行规”催生“签收攻略”
面对快递公司强硬的态度,一些经常在网上购物的买家自编了各种“签收攻略”来应对。已有四年网购龄的张小姐说:“收到快递时,首先要检查快递包裹的外包装是否完好。如果外包装破损,可联系卖家说明情况,直接拒收送来的快递包裹,并在网上申请退款。如果外包装完好,快递员坚持先签收再验货时,应当要求快递员在场见证并打开包装查看,如发现货物破损,第一时间联系卖家协商,并务必要在签收单上注明详细情况,让快递员签字确认,以便保留证据维护自身权益。也可在外包装完好的前提下,与快递员协商,在签收单上先注明‘包裹外包装完整无损’,然后再开箱验货,确保包裹内货物没有问题后再签名确认。”
淘宝官方规定,收货人亲自签收或委托第三人签收后,视为对货物已确认,收货人不能亲自签收,委托第三人签收时,第三人应当提供收货人的授权并出示收货人及第三人本人身份证件。如果由别人代为签收的程序并不符合此项规定,买家可据此向淘宝网申诉维权。
“在签收货物时如果遇到态度强硬的快递员,可以给快递公司打电话进行投诉,但很多时候快递公司的态度也会令人失望,这时候可以通过联系卖家,由卖家与快递公司沟通。由于很多淘宝卖家属于快递公司的协议客户,通过卖家与快递沟通要比买家管用得多。”张小姐说。
快递投诉激增有关法律需完善
快递行业为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业内人士表示:“归根结底是国家对快递业的监管还存在一些法律漏洞。”2009年10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正式实施,明文规定“先验货后签字”,但却缺少相应的处罚措施。此外,对于损毁丢失的未报价快件,“最高赔偿为收取资费的三倍”,也是导致此现象的原因之一。
法律界有关人士认为,消费者通过网络购物时并不能见到实物,只是在网上看照片或者视频便做出购买决定。而快递员将货物送到后,消费者被要求立即签收,而此时购物款已经支付到第三方支付平台,或是先以“货到付款”的形式结账才被允许开箱验货。这样的流程限定了网购消费者对商品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在网购纠纷中时常出现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快递“先签收后验货”和“货到付款”的规定排除了消费者的验收权利,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