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新闻资讯
保险资讯
法律新闻
本站动态
更多
更多
更多
·车辆损失保险公司是否只需... 点击:25087
·广州新邦物流与阳光财险保... 点击:19538
·珠海某公司与广东人保雇主... 点击:19396
·湖南民工PK特大国企 一... 点击:18797
·深圳鹏都兴与广州城市之星... 点击:18583
·一起货物运输保险索赔争议... 点击:17925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 点击:17370
·广东人保诉深圳金秀海上货... 点击:16634
·赵颐田与人保财险西安市新... 点击:15842
 
本站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资讯 → 本站动态
保险行业协会出台《车险代位求偿索赔指引》
出处:http://www.gdbxls.com  时间:2011/4/15 22:36:57  点击:3234

为进一步提高保险行业车险理赔整体服务水平,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昨天发布《机动车辆损失险代位求偿索赔指引(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引》),将完善车险代位求偿制度。

《指引》称,为了方便被保险人索赔,保险公司应积极协助被保险人向责任对方(责任对方是指在事故中对被保险人负有赔偿责任的当事人)进行索赔;如果责任对方怠于请求的,被保险人可以按照《保险法》规定直接向责任对方保险公司索赔;被保险人也可以选择直接向投保保险公司索赔,并将向责任对方请求赔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公司(下称“代位求偿”)。

对于日前引起广泛议论的车损险“高保低赔”现象,保险行业协会也进行了释疑。

所谓“高保”,是指按新车购置价投保的机动车发生全车损失时,计算赔偿不得超过车辆的实际价值。车辆实际价值按新车购置价每月折旧0.6%、每年7.2%计算。据了解,目前数十家保险公司按新车价值核定保额,但在发生事故后却按车辆实际价值理赔的条款。所谓“低赔”,是质疑在选择了按照“新车购置价”投保的前提下,是否能得到足额的赔偿。

在日前召开的座谈会上,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较多选用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额是因为,如果按照新车购置价投保,无论车辆的使用年限,在发生损失时保险公司都会用新配件进行修复。车主也会希望车辆维修的质量得到保证,使用新的配件,因此,选用按照新车购置价进行投保的方式,可确保足额赔付。

据了解,保险消费者投保车损险时,保额有三种方式供选择,除了按新车购置价投保外,还有按照实际价值投保和在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两种模式。不过,以按折旧后的实际价值投保,在理赔时要按比例赔付,不能全赔。

首都经贸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庹国柱表示,保险金额是确定保险费率的重要依据,媒体认为在车损险当中以新车购置价来确定保费不合理,主要是因为汽车价值会随使用年限的增加而减损。在实际中,随着汽车使用年限的增加,汽车出现事故和发生损失的概率也在增加,“这也是保险公司在厘定费率时需要考虑的因素。消费者质疑‘高保低赔’有一定道理,但并不全面。保险公司应当细化车险保费厘定的各项因子,并且应履行说明解释的义务。”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陈欣说:“我国车险的经营时间短、技术力量不足,数据也缺乏,而客观上也存在车型种类繁多,规范程度低的现象,今后我们应当不断积累数据,提高技术水平,逐步完善车险定价模式。”

本文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俞燕

页面功能: 【字体:  】 【打印】 【关闭】 【顶部


上一篇: 热烈祝贺广东保险律师网开通!
下一篇: 人大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醉驾吊销驾照五年
·友情链接
保赔网 中国保监会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律师网 盈科律师事务所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保险律师 上海保险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保险理赔
保险索赔 工伤律师 货运物流律师 广州保险索赔 保险理赔律师 车险理赔 广州保险理赔 广东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保险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
 关于我们 | 电子地图 | 投诉建议 | 网站导航 |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 © 广东保险律师网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穗路263号双城国际大厦东塔14楼   技术支持:广州网站制作安全联盟
电话:020-28912808 手机:13826203456 QQ:919203665 邮箱:13826203456@139.com 粤ICP备110268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