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价值万余元的一箱茅台酒被物流公司寄丢,福州一家酒行的经理杨先生欲哭无泪。物流公司只肯赔300元,经过多次协商,才"让步"到3000元。原因仅仅是酒行没有选择所谓的"保价运输"。
一箱茅台不翼而飞
3月17日,杨先生委托盛辉物流寄9箱酒品到上海。根据该酒行的供货凭证,邮寄的酒品中包括4箱茅台和5箱五粮液。3月22日,杨先生接到上海方面的电话:"他们只收到8箱,有1箱茅台不翼而飞。"按照目前市价,一箱茅台价格在11000元以上。
丢货已成定局,杨先生只好跟盛辉交涉赔偿事宜让他惊讶的是,盛辉提出因为酒行没有对托运物品做"保价",最多只能赔偿300元。经过多次协商,"他们说,看在老客户的份上,可以赔3000元。"杨先生告诉记者,这跟酒品实际价格相差太多,酒行根本无法接受,双方陷入僵局。
盛辉客服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以前也发生过丢货现象,都是参照公司与客户的"特别约定"处理的。在盛辉托运单的背后,记者看到了这份"特别约定"。其中第三条规定:"对每件。价值高于300元人民币的货物,托运人应选择保价运输。如发生货物灭失或损坏,按托运人声明的货物价值或损失比例赔偿。""无保价的货物最高赔偿额每件不超过300元。" 盛辉认为,他们已经尽到了告知义务,而且酒行也签了字。看在长期客户的分上,他们最多能赔偿3000元。
物品丢失只有象征性赔偿
记者调查发现,类似的规定,几乎在每家物流和快递公司都存在。它的法律依据,来源于《邮政法》第47条:"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
这让杨经理这样的客户左右为难:"我们公司每年寄出的酒品有几百万元,要是都保价,这块费用就得好几万。"毕竟丢货是偶然现象,为此付高额保价费用,客户觉得不划算。而如果不保价,就面临几百元甚至二三十元"象征性赔偿"的尴尬。
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卢木明律师介绍,这些"特别约定"实际上就是物流公司给自己度身定做的免责条款,这种免责条款能否以格式条款的形式强加给客户,目前司法上并无明确规定。但是《邮政法》"3倍赔偿"的规定,本身就有失公平合理。根据《民法通则》中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损害填补原则,快递公司未履行安全送达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失的,应当足额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记者 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