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人上网输入身份证驾驶证号即可查看理赔信息,异地投保也可查
“车险承保理赔查询系统已实现全国联网、全省每1000户家庭只有2户投保家财险、我省农险率先实现政府险企责任共担减轻菜农负担……”在昨日召开的江苏保监局2011年一季度新闻通气会上,首次披露了许多与江苏人密切相关的保险信息。
开车人随时可上网查车险理赔流程
据悉,随着“车险承保理赔查询系统”的建立和完善,目前我省开车人只要投保了车险,都可以非常方便地上网查询监控到自己的车险理赔信息。这一系统已实现全国联网,异地投保同样可查询到。另据了解,今年年底之前非车险的“承保理赔查询系统”全国数据库也将建成。
江苏保监局人士介绍,长久以来,投保人对于保单的重视程度没有银行存款那么高,但实际上承保信息对投保人而言同样非常重要。比如以往就出现过黑心汽修厂利用车主不知情的漏洞,将送来修理的车开出去碰撞骗取保费的情况。而“车险承保理赔查询系统”的建立和完善,将杜绝这种情况的发生。
据介绍,目前车险投保人可以根据两个渠道查询自己的车险理赔信息:第一,通过行业协会网站;第二,通过保险公司网站。只要在上述网站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和驾驶证号,就可方便查询到理赔信息的每一步进展,随时随地进行监控。
与此同时,我省已全面启动商业车险制度的调研工作,调研涵盖商业车险产品管理制度、条款费率厘定、承保理赔服务流程等,突出“无责免赔”、“高保低赔”等热点问题。
另据了解,目前我省的交强险地区费率改革以及运营规范举措也在紧锣密鼓进行。有关人士透露,第一季度我省交强险赔付形势更加严峻——整个季度交强险保费收入16.7亿元,亏损5.26亿元。相当于保险公司每收1分钱,就要赔付1.11分钱,加上经营费用,保险公司要承担1.36分钱的成本支出。为此我省监管机构一方面推进费率改革,一方面也正规范经营行为,比如指导保险公司改善服务、简化赔付程序减少成本;联合公安机关打击假赔案、减少赔付支出等。
全省每1000户家庭只有2户投保家财险
通气会披露,今年一季度我省家庭财产保险保费4555万元,共为550亿家庭财产提供风险保障。但是一季度保费同比增长幅度仅为5.86%,承保家财险的只有2.4万户江苏人,相当于每1000户家庭中只有2户投保,远低于我省总保费23.77%的增长速度。
“其实,家财险是‘以一当十’的,当出现承保范围内的火灾、暴雨等灾害事故时,可以将家庭财产损失降到最低。这一险种保费很便宜,一年一份也就100元或200元左右。但长期以来家财险的投保率都不高,一方面因为江苏人这方面意识还不够,另一方面是受家财险传统营销渠道所限,以前营销员为推销一份保费百把元的保单,有时来回路费都要贴不少,导致他们的积极性也不高。因此,现在很多保险公司推出了网上和电话投保家财险,非常便捷。”据省保监局财险处有关人士介绍,这次日本地震后,只要投保了巨灾险的日本家庭都获得了家财险的赔付,因为日本巨灾险会附加家财险,只要投保巨灾险的家庭就自动默认附加家财险。
“我国去年就在研究巨灾险,但因为涉及面很广,所以推广起来还需要时间。目前我省正在尝试农险的巨灾险,估计在‘十二五’期间巨灾险会有个雏形出来。”省保监局有关人士说。
我省农险率先实现政府和险企责任共担
今年以来多地出现菜贱伤农现象,记者在通气会上了解到,我省也正积极通过农业保险对农业进行扶植,比如在全国率先实现了政府和保险公司责任共担,由去年的六四开发展为五五开。
据了解,今年我省各省辖市高效设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将努力达到农业保险保费收入的15%以上。目前各地保险基金积累充裕,今年一季度达到6亿元,而去年全年是15亿元。与国内其它地方农险系保险公司为政府代办不同,我省保险公司和政府之间是责任共担,互相监督,各占50%,这样一来不会出现挪用保费和假保单现象。比如农险赔付时,一些村庄已在张榜公示。海安县已建立了信息化公示系统。马燕 沈春宁
-相关数据
江苏财产险季度保费率先突破百亿
截至3月底,全省累计实现保费收入426.23亿元,规模总量居全国第一,超过广东13.7亿元。人身险保费329.16亿元,也居全国第一。而江苏财产险公司保费收入更是在一季度全国首次突破百亿元大关,达到101亿元。
宁苏锡三市已试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一季度,江苏责任险保费收入1.1亿元,同比增长22.8%。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已在无锡、南京、苏州三市获得推广,试点至今实现保费收入1400万元,为企业提供近7亿元的环境污染风险保障。
另外,江苏将在2012年之前在10个高危行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险。今年年底前,全省煤矿、非煤矿山(井工开采)、危险化学品、电力、建筑施工、民用爆破器材等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险基本实现全覆盖。到2012年,非煤矿山(露天开采)、交通运输、冶金、机械制造等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基本实现覆盖(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企业除外)。
未成年人死亡保额限额调为10万元
省保监局透露,据保监会通知,今年4月1日起,未成年人死亡保额限额全国统一调为10万元,但以下三种情况不计入限额内:一、投保人已交保费或被保险人死亡合同的现金价值不计算在10万元的限额中;二、对于投连险和万能险,投保人已交保费或被保险死亡时合同的账户价值,可以不计入10万元的限额中;三、航空意外死亡保额部分也可以不计入10万元限额中。马燕沈春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