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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拒更改“天价保单”被诉 保险公司称系打印错误
出处:http://www.gdbxls.com  时间:2011/6/5 22:45:49  点击:3309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下称保险公司)将保单印错,导致合同上的保单现金价值比原来多了50-70倍,如果按这样计算,投保人杨女士将获得数百万的收益。为了追回这份天价保单,保险公司将杨女士起诉要求撤销合同。昨天记者获悉,通州法院开审此案,杨女士坚决不同意撤销。

保险公司称,其从2007年开始销售健康是福保险产品,主险是恒安标准健康是福终身寿险,附加险为恒安标准附加健康是福长期健康保险2009年因《保险法》修订,其依照新法及相关要求,将在售的人身保险条款进行了修订,包括健康是福主险和附加险,并将该附加险名称改为恒安标准附加健康是福长期医疗保险2009年底,公司将变更后的保险条款、现金价值表等向保监会报送备案。

此后,保险公司将变更后的现金价值表导入计算机系统,以打印保险合同条款,但因打印指令设置错误,导致打印出的恒安标准附加健康是福长期医疗保险合同条款记载了错误的现金价值表,该表比他们备案的现金价值高出50-70倍,投保人将能获得几百万元的收益。

去年7月,保险公司才发现这一错误,立刻停止销售该保险,并陆续与合同错误的投保人协商更改,杨女士便是其中之一。杨女士曾是该保险公司的销售人员,200912月,其申请投保该险种。双方签署的合同约定,健康是福主险的保险金额和附加险的保险金额均为15万,缴费期限为30年。

保险公司与杨女士协商更改保单被拒,便将杨女士起诉,称双方对于保险合同的内容存在重大误解,要求撤销保险合同。

杨女士认为,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合法有效,应继续履行。保险公司在现金价值表上加盖了印章,说明已进行审核和注意,不存在重大误解。杨女士还称,她有录音证据可证明,保险公司并非诚恳地与客户协商,而是以中奖等方式欺骗她拿回原合同,来偷换现金价值表。

此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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