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的靳女士从方圆物流托运衣服,结果丢失。靳女士要求按照丢失衣服的吊牌价“3万元”来赔付,但物流公司只同意赔付6500元,双方僵持不下。
□东方今报记者 张雅平
【案例】 托运“3万元”货物丢了
今年3月30日,靳女士委托郑州方圆物流,发一批服装到伊川,事先已付货款。没几天,货丢了。
方圆物流愿按运费的20倍赔偿靳女士400元。靳女士坚决不同意,她说,托运的衣服价值都有据可查的,吊牌总价是“3万元”。方圆物流于是又将赔偿金额提高到2000元。
靳女士仍不同意,随即拨打了郑州交通服务热线投诉此事。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道路运输管理局调查此事。方圆物流客服部的孟经理表示,衣服吊牌上的价格是零售价,方圆物流赔偿应按服装进货价赔付,并同意将赔偿金额提高到3500元。靳女士不接受,二次投诉,方圆物流同意将赔偿金额提高到6500元。
靳女士说,她可以让物流公司按6折赔付,其余损失由公司给加盟商补上。但方圆物流不愿意。
郑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认为,这批货又没有保价,他们只能协调,既然无法达成一致,建议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争议】 谁该为没保价埋单
昨日,东方今报记者致电靳女士。靳女士表示,既然她支付了运费,物流公司就应安全地把货运到。现在货丢了,物流公司就应该承担全部损失。
记者又致电方圆物流客服部的孟经理。他表示,他们只收了20元运费,赔偿6500元公司已经承担了巨大的损失。
双方对物品的价值各执一词,解决此类争端最有效的“保价”,在这起纠纷里也没有。那当初发货时,是靳女士不愿保价,还是物流公司没有尽到提醒义务呢?
“我是愿意保的。”靳女士说,但她发货时,根本没人提醒她保价。
“要是保价了,我们肯定按保价金额赔。”孟经理说,根据规定,保价要按客户所报的货物价值的千分之三左右收取运费,对于常年发货的商户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商户不愿意出。行规是货物丢失或损失,赔偿运费的3倍或5倍。
“商户发的货都是到了之后收货人付款,而保价得发货时就支付费用,这也是保价推行难的原因。”孟经理说。
【律师】能证明货物实际价值 就该全额赔偿
像靳女士这样通过物流发货受损的事,东方今报接到的投诉不下百起,还都是没保价的。经过协调,只有少部分能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
没保价的东西丢了,消费者只能自认倒霉,还是物流公司想赔多少赔多少?就此问题,东方今报记者咨询了河南良人律师事务所的贺筠律师。
贺筠律师表示,从我国现在的物流业来看,大多数物流、快递公司在操作中都存在着不规范现象。在托运货物时简单签订—个格式合同,而客户却对合同内容并不清楚,特别是对货物丢失、毁损的赔偿事项快递公司并没有明确告知,这也就导致在货物出现丢失、毁损时,双方发生纠纷。
贺筠认为,除非有特别声明,或者说物流公司能证明自己提醒了客户保价,但客户坚持不保那物流公司就能按照事先约定的理赔;否则,物流公司就得赔偿靳女士的全部损失,而靳女士需要提供发货单、发票等能证明物品价值的一系列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