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人看来,火车是最安全的交通工具之一。不过“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撼动了“火车安全论”。在这次事故中不幸遇难的人可以得到来自两方面的赔偿:一是铁路系统的赔偿;二是部分乘客自行购买的商业保险赔付。
截至7月29日17时,“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已造成40人死亡,其中初步确定身份的有39人,其中外籍人士3人。
追尾之后:铁路赔偿从50万到91.5万
7月29日金显乃收到铁路系统最新的通知:“7·23”事故遇难者赔偿额度由之前的50万元增加到91.5万元。
金显乃的弟弟和9岁的侄子不幸在“7·23”甬温动车追尾事故中遇难。
当记者联系到金显乃的时候,他声音哽咽:“他们乘坐的是D3115的第16节车厢,我们之前完全没有想到会出事。”
周三金显乃首次得到亲人遇难的消息,同时他也收到来自铁道部的消息:赔偿额度是每人50万元。
“他们态度还不错,但是我们对赔付不满意,两条生命只值100万?”金显乃告诉记者。
据金显乃的说法,相关工作人员称这已经是铁道部赔偿的上限,不可能再增加数额。“所以我们已经签了协议,协议规定在死难者火化之后我们可以得到赔付。”金显乃告诉记者。
不过,29日,金家收到新的消息,赔偿额度增加到91.5万元。“铁路通知我们之前签订的协议又废除了,据说只要额度增加,所有死难者赔付的额度也随着增加。”
据新华社消息,新华社记者29日从“7·23”事故救援善后总指挥部了解到,经过与事故遇难人员家属具体协商,“7·23”事故遇难人员赔偿救助标准为91.5万元。而确定此次事故赔偿标准的主要文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赔偿救助金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及精神抚慰费和一次性救助金。
不过尽管铁路系统的赔偿金额大幅提升,91.5万元的赔偿额度仍然让一些专家摸不着头脑。
“我坚持认为96万应是本次事故赔偿的底线。去年上海火灾赔偿和伊春空难赔偿都是96万元,这不是巧合。两次事故相差3个月,它体现了社会对于生命价值一个基本的判断标准。”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告诉记者。
铁道部在7月26日首次确定了此次事件赔偿标准为每人50万元,主要依据国务院2007年颁布的《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
1951年出台、1992年颁布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所有铁路旅客,不论坐席等次、全票、半票、免票,有保额2万元的保险,保险费包含在火车票价内,金额为基本票价的2%。
另外,按照2007年国务院令第501号《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旅客人身伤亡赔偿限额15万元,行李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再加上强制保险2万元,如果旅客死亡并未购买商业保险,则只能获赔17.2万元。
不过,1992年出台的赔偿办法显然难以适应2011年的社会现实。
“显然铁道部也意识到按照已有规定的赔付是不合适的。”郝演苏告诉记者,“1951年条例出台的时候确定的保险金额是1500元人民币。1992年调整到2万元,比1951年的标准提高了12.3倍。1992年到2011年是19年,保险金额却没有进行调整,这显然不合理。”
此后的91.5万元的赔偿,铁路系统放弃使用铁路两个条例进行赔偿,而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除了死难者的赔偿额度,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冬指出,铁道部真正的压力不在于已经清晰定出额度的死难者赔偿,而是现在还未界定,此后变数颇多的伤者赔偿。
“我们目前只看到铁路系统对死者的赔付,但从以往的案例中看伤者尤其是重伤乘客的赔偿问题才是最难的。”难点在于在后续医疗费用的赔付中,伤者和赔付方之间的分歧很难一致。吴冬告诉记者。
商业保险之困:鲜有动车乘客购买
“本次动车追尾铁道部赔偿91.5万,对于大城市生活的人来说,这些钱可能并不够,所以我们建议经常出行的人购买一些商业保险。”第三方保险销售大童网副总经理张焘告诉记者。
不过,根据保险公司提供的在本次事故中的赔付数据,鲜有高额的保单赔偿。
截至26日17时,中国平安确认“7·23”动车事故中伤亡客户23人,预计涉及赔付金额84.1万元;截至29日上午,太平洋保险确认共有4名客户在“7·23”交通事故中遇难,并已向其中的3名遇难客户的受益人给付保险金75万元;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相关人员告诉记者,本次事故中的乘客中并没有发现人保的客户。
多家第三方保险销售机构告诉记者,乘坐交通工具之前购买意外险的客户并不多。
据保监会数据,2008年胶济铁路事故的人均保险赔偿仅4.5万多元,购买商业保险的投保人数仅为伤亡人数的1/4左右。
“通过第三方机构买机票还会提醒你附加一份商业保险,但是购买火车票并没有购买意外险的服务;加上大家总感觉地上跑的相对比较安全,所以我几乎没有买过意外险。”一位经常乘坐动车的商务人士告诉记者。
“对于那些经常出行的人,或者是出去旅游的人来说购买意外险都很有必要。很多短期意外险现在都可以通过网络购买,非常方便;并且价钱也并不高,一般10元左右就可以购买一份7~10日内保额达到10万元的保障。”张焘告诉记者。
不过,记者发现,本次事故中即便是购买了商业保险,保户得到的赔偿也不多。
据媒体报道,有本次事故中遇难的一名乘客三年前购买的一份分红险,累计缴纳3万元的保费,而这次事故中得到的赔付也仅仅为3万元。
张焘告诉记者:“虽然没有看到具体的产品条款,但是可以推断这位投保人很可能购买的是意外身故赔付额度不高的储蓄类的保险。很多长期险也有”意外身故“的赔偿条款,但是这类保险本质上是储蓄型的保险。它们的收益比银行存款利率要高一些,但是针对意外身故的赔付则不多。”
例如,以某保险公司的分红型终身寿险为例,该寿险每年可以取得累积生息3.6%的年化利率进行分红,每年需要缴纳保费5600元,缴纳10年,一旦发生身故可以获得10万元的身故赔付。
而相对于另一款短期意外险,保障期限为10天,一次性缴纳10元就可以获得10万元的保额。
“所以如果是经常出行的乘客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注意保险意外身故的赔偿额度,选择那些赔偿额度较大的保险。”张焘告诉记者。
高文婧 陈炜昕 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