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
工伤赔偿
职业病赔偿
工伤认定
更多
更多
更多
·车辆损失保险公司是否只需... 点击:25087
·广州新邦物流与阳光财险保... 点击:19534
·珠海某公司与广东人保雇主... 点击:19393
·湖南民工PK特大国企 一... 点击:18793
·深圳鹏都兴与广州城市之星... 点击:18581
·一起货物运输保险索赔争议... 点击:17922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 点击:17367
·广东人保诉深圳金秀海上货... 点击:16632
·赵颐田与人保财险西安市新... 点击:15836
 
工伤认定 当前位置:首页工伤保险 → 工伤认定
单位拒不工伤鉴定 女职工称要像秋菊那样去战斗
出处:http://www.gdbxls.com  时间:2011/8/7 0:31:36  点击:3163

  “我1995年出乘时出的工伤事实清楚,但让我想不通的是单位直到1999年才让我去做了工伤鉴定。更加让我想不通的是,我怀疑单位根本至今都还没正式出具我的工伤报告。因为我多次找到成铁局客运段要看我工伤后单位发的红头文件,单位却一直推诿拿不出来!”成都铁路工伤女职工张宏如是说道。

  成铁女职工:“我要像秋菊那样去战斗”

  连日来,本网对工伤后疾病缠身举贷度日的成都铁路女职工短信报料一事连续进行跟踪,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对此张宏再度向记者声明,自己不是要跟单位过不去,而是要为自己落到如此悲惨的命运讨个说法,“我要像秋菊那样去战斗!”

  在张宏向记者提供的一份标注日期为1999年11月7日的成都铁路局成都客运段职工伤残等级和护理依赖程度鉴定表上,清晰地注明了张宏工伤时间为1995年12月13日,工伤认定时间则为1996年2月2日,而上报时间为1999年11月7日。这些不同的时间结点说明了什么呢?对此张宏告诉记者,自己出事后在渭南站乘坐191次列车返回成都医治。由于当时铁路职工治病必须住进铁路医院才能给予报销,因此她一直是在专业医疗条件明显欠缺的成都铁路分局医院里治病,“在外边医院看的病和检查的费用,比如说像核磁共振什么的单位根本不予报销,结果导致我的病情越拖越严重。更加令我生气的是,我当时治疗了四十多天,期间客运段的头头张宝和段长借口工作忙没来看望慰问过我一次。以后直到我1999年11月7日做伤残鉴定,之间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必须每三个月去开个病假条交给单位,单位按病假而不是按工伤待遇来处理我的问题。”

  拒不工伤鉴定 只因60万安全效益奖?

  据张宏透露,之所以当时张宝和段长要按照病假来处理她而拒不进行工伤鉴定,是因为铁路系统规定,一旦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就会影响到全单位的安全效益奖金,“如果当时上报了我的情况,当年的60万元安全效益奖金就会泡汤,甚至张宝和的官位也可能会受到影响,所以他作为头头就对我采取了非法手段。”张宏说,自己之所以知道这个内情,是当时家属忍无可忍将自己抬到单位后才从好心人口中得知了这个情况,“因为张宝和当时是单位的一把手,铁路系统又等级森严,所以他的决定没有人敢于反抗。”

  自1995年12月13日迄今已过去近16年,在工伤后引发的多种疾病和癌症折磨下张宏一家耗尽了家产治病。然而近日张宏却意外得知,虽然自己是按照工伤在成都铁路局享受待遇,但成都铁路局竟然至今未给自己的工伤下达正式红头文件。换句话说,从法律意义上讲自己竟然还是一个没有工伤资格的工伤职工。“因为我去找单位要看对我下达的正式工伤文件,成都铁路局相关人员竟然支支吾吾拿不出来。我怀疑他们根本就没有给我出具工伤文件!”张宏感慨地说,自己作为一个为铁路事业牺牲了青春甚至人生的职工竟然落到如此田地,真不知道是铁路系统的悲哀还是自己的悲哀。

  张宏表示,将对自己16年来的种种遭遇找成都铁路局客运段讨要说法并提出自己的合理诉求,为此她专门申请法律援助找到了豪达律师事务所的金凯律师为自己提供法律帮助,请继续关注本网的最新报道。(记者 蒋亮)

页面功能: 【字体:  】 【打印】 【关闭】 【顶部


上一篇: 农民工未办社保 可先办工伤保险
下一篇: 员工家属帮工中受伤,能否申请工伤赔偿?
·友情链接
保赔网 中国保监会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律师网 盈科律师事务所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保险律师 上海保险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保险理赔
保险索赔 工伤律师 货运物流律师 广州保险索赔 保险理赔律师 车险理赔 广州保险理赔 广东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保险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
 关于我们 | 电子地图 | 投诉建议 | 网站导航 |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 © 广东保险律师网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穗路263号双城国际大厦东塔14楼   技术支持:广州网站制作安全联盟
电话:020-28912808 手机:13826203456 QQ:919203665 邮箱:13826203456@139.com 粤ICP备110268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