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货运保险
货运保险
货运赔偿
更多
更多
更多
·车辆损失保险公司是否只需... 点击:25087
·广州新邦物流与阳光财险保... 点击:19534
·珠海某公司与广东人保雇主... 点击:19392
·湖南民工PK特大国企 一... 点击:18793
·深圳鹏都兴与广州城市之星... 点击:18580
·一起货物运输保险索赔争议... 点击:17922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 点击:17366
·广东人保诉深圳金秀海上货... 点击:16632
·赵颐田与人保财险西安市新... 点击:15835
 
货运保险 当前位置:首页货运保险 → 货运保险
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求偿权的法律后果
出处:http://www.gdbxls.com  时间:2011/8/12 17:03:45  点击:2864

  2009年12月,某化工公司向保险公司投保水路货物运输保险,保险标的为聚乙烯,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均为40万元。在保险合同生效后的第七天,载运保险标的的船舶在某水域内与某运输公司的油轮相撞,造成载运保险标的的船舶沉入江中,船上人员两人受伤,货物全部倾覆江中受损。事故发生后,港监部门做出责任认定,运输公司负主要责任。化工公司也随即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组织了现场查勘。但其后在没有保险公司参加的情况下,化工公司与运输公司达成赔偿协议,运输公司仅赔偿化工公司人员伤亡和船舶损失10万余元,对于货损不予赔偿。此后,化工公司多次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金,保险公司以化工公司放弃对运输公司求偿权为由拒绝赔偿保险金。2010年2月,化工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为有效合同,且本案事故属保险责任事故,判决保险公司承担全部货物损失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对事实的认定基本与一审一致,但在法律适用上,二审法院根据我国《保险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判决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驳回化工公司的诉讼请求。分析:

  本案中被保险人放弃要求第三者赔偿的权利,从表面上看,符合民法意思自治的原则,但其却损害了保险人代位求偿的权利。所谓代位求偿权,是指保险人在支付保险赔偿金后享有的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造成该保险标的损害负有赔偿责任的第三者的求偿权的权利。代位求偿权制度一方面确保被保险人不因第三者违约或侵权行为而受损害,同时也保证保险人在代第三者清偿债务后,能够从第三者处取得补偿,以维护其合法权益。若被保险人放弃了对第三者的求偿权,被保险人也即丧失了代位求偿权,如果任其发生,则不仅有损保险人利益,而且有违公平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易引发道德风险,因此法律对保险人放弃第三者赔偿的法律后果予以了规定。我国《保险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根据上述条款规定,本案中由于化工公司在赔偿协议中放弃了要求运输公司对货损进行赔偿的权利,因此保险公司将不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二审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另外,应当指出的是,如果被保险人在获得保险公司赔偿后放弃对第三者求偿权的,根据《保险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该放弃行为无效。 

页面功能: 【字体:  】 【打印】 【关闭】 【顶部


上一篇: 一起事故 两人投保 货物在运输途中受损 保险公司拒赔
下一篇: 托运丢失货物物流公司赔偿
·友情链接
保赔网 中国保监会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律师网 盈科律师事务所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保险律师 上海保险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保险理赔
保险索赔 工伤律师 货运物流律师 广州保险索赔 保险理赔律师 车险理赔 广州保险理赔 广东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保险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
 关于我们 | 电子地图 | 投诉建议 | 网站导航 |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 © 广东保险律师网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穗路263号双城国际大厦东塔14楼   技术支持:广州网站制作安全联盟
电话:020-28912808 手机:13826203456 QQ:919203665 邮箱:13826203456@139.com 粤ICP备110268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