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浦东新区法院统计,2009年至2010年该区法院共受理保险类金融商事案件969件,占同期全市保险纠纷受案量的25%;共审结916件,其中调撤结案553件,占比为60.4%;判决结案352件,占比为38.4%。
新型疑难案件增多
统计显示,2009年至2010年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共受理人身保险案件75件,占全部保险案件的7.78%。人身保险案件基本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利益矛盾突出人身保险合同“保费低保额高”杠杆效应明显,导致当事人之间的利益矛盾集中。据统计,70%的涉诉投保人年龄层次较高、文化水平较低、保障需求较大、缔约能力较弱,一些保险代理人又存在不规范操作,极易引发纠纷。
第二,新类型纠纷多发2009年以来,该院审理了驴友登山死亡索赔案、被保险人泡温泉猝死案及醉酒驾车死亡索赔案等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新型疑难案件。
第三,达成和解比例较高在法院对各类型纠纷的审理思路渐明的前提下,当事人能对案件处理产生明确的预期,从而达成和解的比例越来越高。一些保险公司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采取积极态度参与法院调解工作,促成案结事了。
第四,专家参审比例高人身保险合同中涉及的疾病保险、免责范围等条款专业性很强,非专业人士往往难以透彻理解,也给法官查明事实带来困难,因此该院对此类案件适时采用专家陪审制度,专家陪审率较高。
汽车保险案件占多数
统计显示,2009年至2010年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共受理财产保险案件894件,其中2010年受案量较2009年增加104.08%;受案标的总额达1.41亿元,2010年较2009年增长11.2%。财产保险案件有以下特点。
一是汽车保险案件占多数,涉及车辆保险的占全部受案量的近90%。二是被诉保险公司较为集中,涉案最多的前5家公司就集中了财产保险案件受案量的60%,这主要与有关保险公司在浦东地区的财产保险业务量和理赔率差异等有关。三是涉案标的额个案差异大,如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的案件平均标的额为50万元,而交通强制保险纠纷平均标的额则通常低于10万元。四是不同类型的案件数量涨幅不均,增速最快的为一般财产保险合同纠纷和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纠纷等相对增幅较小,这与各保险公司的理赔政策不同有关。
保险类金融商事案件问题较多
此外,保险类金融商事案件反映了较多问题。在人身保险方面,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保险公司的如实告知义务缺乏明确说明。保险公司提供的询问表中兜底条款的无针对性特点明显,容易导致投保人在如实告知时没有明确指向,再加上存在保险代理人代为打勾等不规范操作,为以后的争议埋下伏笔。
二是免责条款的设置及说明不尽合理。部分保险公司将合同中免除责任性质的条款列在非免责条款部分或释义部分,该情况下保险公司是否尽到说明义务存在争议。
三是保险理赔过程中服务意识不足。据统计,40%的人身保险案件起因于保险公司的理赔不及时、理赔态度冷漠或缺乏诚信服务意识,造成矛盾激化。
对于保险类金融商事案件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上海浦东新区法院提出了一些对策及建议。首先,以业务完善降低金融风险;其次,以机制创新保障能动司法;最后,以司法建议引导业务规范。
上海金融报 记者姜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