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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被签收”损失谁来赔
出处:http://www.gdbxls.com  时间:2011/9/26 0:31:03  点击:2468

  近年来,方便快捷的快递服务已与市民的工作、生活密不可分。但消费者在收取快递货物时,常遭遇物品遗失、破损等问题,而一些快递员不管收货者是不是货主,随便找个人签字就放货的行为,导致大量消费纠纷的出现。遭遇一:快递图省事谁签收都行

  9月7日,省城市民王小姐的朋友汪女士从北京给她寄来一份快递,随后汪女士来电告诉她快递公司已经及时发货,估计会在9月8日到达太原。汪女士在电话中特别交代,这是一份中秋礼物,可过了整整一个星期,王小姐还是没有收到货。

  在汪女士给王小姐提供的快递跟踪记录上清晰地显示,9月7日19时08分快递已经由北京货运中心发往太原分部,9月8日8时27分快件已到达太原分部,9月8日8时33分山西太原分部的派件员正在派件,9月9日8时37分已经签收,签收人是本人。

  王小姐感到很困惑,飞康达快递公司从收件到送件,没有给自己来过一个电话,自己压根不知道快递是何时送到的,怎么就 “被签收”了?

  王小姐找到了飞康达快递公司,但飞康达的负责人一口咬定,业务员说快递是“本人”到门房亲自签收的,最后在王小姐的一再追问下,负责送货的业务员又称是门房拿到办公楼由“本人”亲自签收的,而王小姐找遍了门房的收发室也没有看到自己的快递。

  “快件上有我的详细信息(姓名、手机号),快递公司为何不通知我本人签收?既然8日就送达,为何没有人和我联系呢?”王小姐质疑。

  就在王小姐几乎绝望,认为快递追回已经不可能的时候,办公室的一位同事转交给了王小姐一份快递,王小姐认真查看,就是自己找不见的那份。同事解释,当日是他亲自签收的,由于单位每天需要他代签的邮件很多,一忙就忘记告知王小姐了。

  王小姐告诉记者,她困惑的是,快递公司为何始终不承认这是他们的过失,负责人不耐烦地一句“邮件多了,业务员顾不上和收件人联系”竟成了其推脱责任的理由。申通快递公司的业务员小欧告诉记者,代签快递已是快递行业的潜规则,只要有人签收,就意味着邮件再出现毁损丢失已经同快递公司没有关系了。遭遇二:货物有损坏索赔无人管

  在省人民医院工作的何小姐前几天从淘宝网上买了一款水晶摆件。3天后,快递通知包裹已经送到,当时何小姐正好在外地,业务员就让门卫代签收了。

  何小姐回来拿到包裹,打开后就傻眼了,上千元的水晶树完好无缺,但实木底座碰烂了一个角。

  何小姐联系淘宝店家,对方答复“签收时货主须当场验货,如系在运输途中损毁,买家凭当场所拍照片,可免费退换货,签收后卖家将不负责”。淘宝店家表示可以找快递公司讨说法。

  何小姐找到快递公司,得到的答复是:“快件只要签收就意味着已验货。签收后出现问题,概不负责。”花数百元钱买的红木底座受损,还得不到赔偿,何小姐欲哭无泪。律师说法货主不点头代收算违约

  记者了解到,省城一些单位不准外人进入。一旦收件人不在,快递员图省事就会让门卫代收。因为快递不是自己的,代收人不可能当场验货,所以,一旦出现快件毁损、丢失,很难维权。

  对此,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的侯军磊律师表示,消费者通过快递公司邮寄物品,事实上已和快递公司形成了合同关系,快递公司必须将邮递物品送到收件人手中,否则就属违约,邮件丢失或者损毁应由快递公司负责赔偿。

  太原市工商局消保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类似的投诉很多,他人签收是快递公司拒赔的主要理由.提醒收件人一定要当场验货,确认无误再签收。同时,还要保留好相关凭证,以便维权时使用。而快递公司须经收件人同意后,才能让别人代收。 记者王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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