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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采访刘健一律师:工人猝死 竟成无名尸?
出处:http://www.gdbxls.com  时间:2011/9/27 17:01:21  点击:4197

22岁的湖北荆州工人刘绍敏换了工作才4天,却意外地告别了这个世界——9月17日早上,他被发现死在了白云区棠景街道某服装厂的宿舍内,死亡原因至今不明。

最令家属们接受不了的是,在殡仪馆收费单死者姓名一栏中刘绍敏成了“无名氏”。由于工厂在试用刘绍敏期间并没有登记他的身份证,厂内所有人都不知道他的真实姓名。幸运的是事发当天工业区内刘绍敏的两位老乡无意中听说此事才及时通知家属,避免了火化“无名氏”的悲剧。

昨天,在相关部门的协调下,家属和工厂方在白云区棠景街的综治维稳中心进行协商。服装厂答应一次性赔偿包括丧葬费、15个月工资等共10万元。死因方面,警方已排除他杀的可能,基本确定为自身身体原因引发的猝死。

进厂时并未实名登记

22岁的刘绍敏在老家想当兵,身体结实健康,但因为扁平足与军旅生涯失之交臂。今年正月他和邻居大哥一起南下广州,在白云区一家服装厂内打工。9月初,他因不满工厂加班时间过长而辞职。

三元里大道沙涌北路涌南街工业区内有很多小工厂,他很快又找到了一份工作,对此邻居大哥并不知情。9月中旬他开始在工业区内的一家服装工厂内担任四线打边工,月薪1800元。

该厂负责管理工人的指导工张先生告诉记者,刘绍敏进厂时称由于自己身份证在他的邻居老乡手上,等先干几天再交给厂方登记。虽然按惯例需要先登记身份,但刘绍敏还是顺利进厂。“他还说自己叫‘刘少奇’,隐瞒了真实姓名。但我们觉得他不像坏人,就没太在意。”

9月13日刘绍敏早上8点准时上班,除了两次吃饭时间稍作休息外,一直干到晚上10时20分才放工。四天后的17日一大早,他被发现躺在宿舍地上失去了生命体征。

工友听到其敲击床板声

最早发现刘绍敏出事的竟是指导工张先生。他介绍说,17日早上开工半小时后,他没有看到刘绍敏上班便询问他的舍友,与他同住的神智不清的舍友并没有说清楚刘绍敏为什么迟到。张先生打开宿舍门后发现,刘绍敏打着赤膊躺在床下,床褥也差点被带了下来。

“我以为他晚上喝醉了,踹他两脚,但没有任何反应,这才发现他的手脚是冰凉的。”120救护车到场后鉴定刘绍敏已经死亡。

隔壁房的一位陈姓工友称,当晚下班在洗澡时他还碰到了刘绍敏,“他性格很好,我还开玩笑说帮他介绍女朋友,没看出任何异常。”由于跟刘绍敏还不熟悉,陈姓工人当晚出去吃宵夜时没有叫上他。

张先生称,17日凌晨两点刘绍敏带着宵夜回到宿舍,“听说喝了一点酒”。凌晨3时许,刘绍敏的舍友和隔壁宿舍工友都听到了刘绍敏脚蹬床板的声音。其舍友告诉张先生,他曾开灯关心了一下刘绍敏,但没有得到回应,以为他喝多了,就继续睡下了。

厂方一次性赔偿10万元

17日中午,在东莞打工的刘绍敏三叔刘兵奎接到了陌生老乡的电话才知道侄子的死讯。后来他才知道刘绍敏进工业区前就认识了里面的一对打工夫妻,都是湖北老乡。17日中午,这对夫妇在厂区食堂意外听到了工人们在议论一位打工仔去世的消息,查看后发现正是相识的刘绍敏,这才辗转联系到他的家属。

记者在广州市殡仪馆出具的业务费用清单中发现,死者姓名为“无名氏”。“如果没有这两个老乡,我们可能连骨灰都找不回来了。”刘兵奎说。

据了解,家属抵达广州后,向厂方提出赔偿事宜,但因为金额问题与厂方未能达成一致,于是到区政府信访办进行信访。昨天下午,经过和服装厂方一天的协商后,双方已达成赔偿协议,服装厂答应一次性赔偿包括丧葬费、15个月工资等共10万元。

■疑点

1、刘绍敏突发疾病死亡?

指导工张先生承认,刘绍敏身体很好,而当日凌晨2点前他去了哪里无人证实。据了解,刘绍敏家属初步怀疑他可能突发类似于心肌梗塞等疾病去世。“敲击床板说明他当时很痛苦,但又叫不出来。”

由于刘绍敏父亲按湖北农村风俗一直不同意尸检,所以他的死亡原因至今不得而知。记者从白云警方处获悉,经法医鉴定刘绍敏身上不见外伤也无中毒迹象,基本确定其为自身身体原因引发的猝死。

2、未实名登记应负何责任?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一表示,即便在试用期,工厂也必须和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保,该服装厂连死者真实姓名都不知晓,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但这与刘绍敏的死亡并没有直接关系,由于死亡时间是晚上,刘绍敏也很难被认定为工伤死亡。

3、为什么进入殡仪馆作为“无名氏”存放?

刘兵奎称,刘绍敏身上带有手机,手机内存了家属的电话,但最先通知他消息的却是湖北老乡,而殡仪馆内的刘绍敏却变成了“无名氏”。

白云警方表示,事发后,警方通知殡仪馆将尸体运走并向厂方人员调查其身份情况。在没有核实清楚死者的身份前,在殡仪馆那边先作为无名氏存放。警方后来查清楚其身份后,已改回真名。

《南方日报》 记者 赵洪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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