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
工伤赔偿
职业病赔偿
工伤认定
更多
更多
更多
·车辆损失保险公司是否只需... 点击:25092
·广州新邦物流与阳光财险保... 点击:19542
·珠海某公司与广东人保雇主... 点击:19405
·湖南民工PK特大国企 一... 点击:18803
·深圳鹏都兴与广州城市之星... 点击:18588
·一起货物运输保险索赔争议... 点击:17927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 点击:17377
·广东人保诉深圳金秀海上货... 点击:16640
·赵颐田与人保财险西安市新... 点击:15844
 
工伤赔偿 当前位置:首页工伤保险 → 工伤赔偿
非法用工 发生工伤咋维权
出处:http://www.gdbxls.com  时间:2011/12/27 0:55:10  点击:2980

  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劳动合同的签约率有所提高。然而,记者在采访中却发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依然普遍存在,非法用工现象也大量存在。那么,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如何更有效地保护好自己呢?

  【案件回放】

  去年年底,家住河间市留古寺镇的刘建业(化名)在老乡的介绍下,来到安平县某拔丝厂从事拔丝工作。当时,刘建业和老板张某只是口头约定了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以及薪酬待遇等,双方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刚参加工作时,我也想过找老板去签劳动合同,可是周围的工友都没有签,我怕我去找老板,会被老板‘炒鱿鱼’,所以,也就没跟老板提这件事。”刘建业告诉记者,考虑到老板给开的工资还算可观,而自己当时并没打算在这个拔丝厂长期干下去,不签劳动合同对自己来说没有限制,所以刘建业也就渐渐不再去想没签劳动合同的事了。

  然而,就在今年1月初,刘建业在工作中,不小心将手臂绞进拔丝机中,随后,工友将其送往河北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住院治疗。截至今年6月,刘建业接受了两次右臂手术,但是,这场工伤还是给他造成了严重的后果。经诊断,刘建业的右臂丛神经损伤、肌力0级,被定为四级伤残。

  “我住院期间,老板为我支付了6万余元医药费后,就对我不理不睬了。”刘建业告诉记者,如今,他的后续治疗、康复以及今后的生活费都没有着落,他多次找老板协商无果后,不得已,只能寻求劳动仲裁解决此事。

  【律师点评】

  “尽管近两年来一再强调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可是,依然有很多劳动者忽视了劳动合同的重要性,这就为其将来可能发生的维权带来了很多不便。”石家庄市工伤职业病法律援助与研究工作站王胜利律师告诉记者,他办过的一个案子里,当事劳动者工作了半年竟然不知道自己所在单位的全称是什么?还有的不知道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谁。这种情况下,由于劳动者难以提供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一旦发生纠纷将难以维权,甚至连法律救济程序都很难启动。王胜利表示,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在就业时要尽可能多的获取用人单位的信息,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查询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情况。

  另外,王胜利告诉记者,经调查,刘建业一案中,他所工作的拔丝厂没有营业执照,属于非法用工,“针对这一情况,劳动者如发现用人单位非法用工,应第一时间固定好用工事实的证据及时求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王胜利表示,实践中,很多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依然招用劳动者。如果劳动者在这种情况下工作发生工伤事故,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固定用工事实、工伤事实、以及非法用工的证据,这样才能为下一步维权提供最有利的证据。“工作证、工资支付凭证、招工表等都可以作为用工事实。”王胜利表示,除此之外,建议加大劳动监察力度,从制度上更好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记者 李华)

页面功能: 【字体:  】 【打印】 【关闭】 【顶部


上一篇: 农民工未办社保 可先办工伤保险
下一篇: 孟非回忆印刷厂工伤经历:手卷进滚筒 几乎残废
·友情链接
保赔网 中国保监会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律师网 盈科律师事务所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保险律师 上海保险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保险理赔
保险索赔 工伤律师 货运物流律师 广州保险索赔 保险理赔律师 车险理赔 广州保险理赔 广东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保险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
 关于我们 | 电子地图 | 投诉建议 | 网站导航 |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 © 广东保险律师网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穗路263号双城国际大厦东塔14楼   技术支持:广州网站制作安全联盟
电话:020-28912808 手机:13826203456 QQ:919203665 邮箱:13826203456@139.com 粤ICP备110268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