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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http://www.gdbxls.com 时间:2012/1/21 18:26:01 点击:2364 |
通讯员贾婷婷
本报驻江都记者 陈云飞
王军在出国打工过程中一不小心从脚手架摔了下来,诊断为重伤骨折后被立即送回国疗养,眼看快要过年了,王军想寻求工伤赔偿却遇到了麻烦。因为王军不能出示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拿不出有利证据让王军的维权路变得有些艰难。
王军是江都人,2010年9月出国务工。与扬州空间新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后,公司安排他首站就来到了埃塞俄比亚,从事工程建筑工作。去年5月,王军在工作中不慎从脚手架摔了下来,经医院检查,左膝盖、左脚拐粉碎性骨折,已不能继续工作,回国调养。现在王军的身体有了恢复,但工钱和医疗费却一直没有着落。
眼看这一年就要过去了,王军不得不求助江都法律援助中心。由于劳动合同一直在公司那里,这无疑给维权加大了难度,没有合同如何证明王军所描述的一切呢?
江都公证处得知此事后,决定义务帮助王军做证人证言,过年期间,召集工友义务为王军做证人证言。有了这些证人证言,王军的维权也变得有了眉目。昨天,王军拿到了公证处发的证人证言,下一步,他将在法援的帮助下,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维权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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