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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坠楼死亡 保险公司拒赔
出处:http://www.gdbxls.com  时间:2012/4/12 23:47:01  点击:2740

  24岁的花季少女在除夕夜不幸坠楼死亡,警方最终排除了他杀可能。少女父母认为是意外死亡,向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索赔,而平安人寿则认为是自杀,拒绝理赔,于是双方闹上了法庭,涉案保险金额达42万余元。昨日,该案在深圳市中级法院二审开庭。究竟少女是因感情问题自杀还是失足坠楼,成为该案争论的焦点。

  少女凌晨坠楼死因成谜

  事情发生在2011年2月3日,当日正是农历除夕夜,24岁的少女余某某凌晨3时30分许突然从东莞厚街的住所内房间飘窗坠楼,经抢救无效后死亡。根据警方尸检认定,其因感情问题坠楼死亡,排除了他杀可能性。

  究竟少女为何坠楼?目前没有确凿的说法。据少女余某某父母在诉状中称,余某某的爱情、事业均处于蒸蒸日上的阶段,事发当日还是春节期间,出事之前还与父母通电话拜年,种种迹象显示余某某的死亡完全属于“意外”。

  余某某生前曾经购买了平安人寿的金裕人生、鑫盛等险种,于是余某某父母向平安人寿提出42万余元的理赔申请。但是却遭到了平安人寿的拒绝,理由是余某某属于自杀,属于合同约定的责任免除事项。

  庭审焦点是死亡原因

  福田法院审理后认为,警方排除他杀可能,据此可以推定余某某的死亡原因为不慎失足坠楼或者故意跳楼自杀。考虑到事发时间为凌晨,属于休息时间,当时在窗台边进行正常活动的可能性较小,再结合警方提到了坠楼原因是因感情问题,所以余某某故意跳楼自杀的可能性较大。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余某某是因意外死亡,所以福田法院一审驳回余某某父母的诉讼请求。

  对此,余某某父母不服,向深圳中院提起上诉。

  昨日,该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余某某的死亡原因依然是二审的庭审焦点。

  余某某的父母上诉称,公安机关没有做出任何认定自杀的结论。其认为,在广东地区由于夜生活丰富,气候宜人,人们的晚间活动延伸至深夜甚至凌晨都不是什么出奇的事情,所以一审判决认为“余某某不可能在凌晨时间在窗台边进行正常活动,而推断余某某自杀可能性较大”这一推断错误。

  昨日的庭审,平安人寿的代表依然表示,根据警方的结论,余某某的死因倾向于自杀。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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