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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采访刘健一律师:自由和责任密不可分 谣言止于网民自律
出处:http://www.gdbxls.com  时间:2012/4/15 12:29:00  点击:3375

  近期,针对进一步治理网络谣言,社会各界人士纷纷提出意见和建议。其中比较集中的意见,就是要进一步加强网民自律,确保在法律的规范下、道德的范围内运用网络;还应提升对各类信息的鉴别能力,通过自身努力防范谣言传播。另外,希望通过加强监管,依法严惩谣言传播者,让我们的网络空间更健康更干净。

  广东的一些基层干部群众认为,政府采取措施打击网络谣言很及时,也很有必要。暨南大学舆情研究中心主任朱磊说,近几年来,谣言在网络上的传播成为引发社会震荡、危害公共安全的因素。英德市委办工作人员黄振生说,一些谣言和有害信息在互联网上散播,扰乱了人们的思想,影响到社会安定,甚至引起社会恐慌,必须坚决予以遏制。

  中山大学的在校生顾景说,多次被网上的谣言“忽悠”,比如金庸先生两次“被死亡”,大学生求职或儿童被拐后“割肾”,甚至屡次发生的大地震传言。她说,“有部分人就是想以造谣来提高自己的关注度,舆论是造出来了,但网民对微博信息的信任度却在下降。等到有一天,微博沦为一个八卦虚假信息的集散地,还有谁来认真关注?”

  抵制网络谣言,人人有责。各界人士表示,多达数亿的网民,强大的网络传播能量喷薄而出,是一把“双刃剑”,既能进行有效舆论监督、反映社情民意,也可能使谣言像超级病毒一样传播,像传染病一样危害社会。网上信息传播行为说到底还是人的行为,治理网络谣言,根源在于人。

  一些商业网站负责人表示,坚决抵制和打击网络谣言,并将与有关政府部门联合采取措施抵制网络谣言在互联网上的扩散。网易有关负责人表示,打击互联网不良信息是项持久战,技术筛查、管理机制创新、网民安全意识教育和全社会联动四者缺一不可。全体网民、互联网企业和主管部门多方共管共治,就能长久促进互联网生态的积极健康发展。

  朱磊认为,在网络谣言的升温发酵过程中,各类网站理应起到谣言过滤器和社会情绪压舱石的作用。如果疏于管理,势必放大谣言和社会负面情绪,成为有害信息的“助推手”、“发酵剂”。他说,“全体网民应该成为制止网上谣言的最后‘把关人’。在净化网络环境、维护社会稳定的过程中,每个人都有权利和义务阻止谣言的传播。”

  网络虚拟环境下,建立一种秩序感和规则感尤为重要。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健一表示,网民自律是防范网络谣言的关键。目前,网络空间具有较大的自主性,但大家不能因此就认为可以在其中为所欲为、肆意妄为,不受法律的约束。在法治社会中,网络领域的违法行为同样会受到法律制裁。

  新浪网网友“高一笑”说,谣言止于公民自律。作为发布信息的网民,发言之前,先应该想一想,自己是否守住了法律和道德底线,切莫为吸引“眼球”而信口开河,切莫因发泄个人情绪而恣意胡言,更不能无中生有、造谣惑众、胡作非为。否则,不仅危害他人和社会,也必然自食其果,受到法律的严惩。

  要彻底治理网络谣言,既要打也要疏。中国人民大学舆论研究所所长喻国明认为,长期治理谣言,政府要更加及时有针对性地建立社会信息分享机制。“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最好办法还是公开透明,政府部门应该擅用互联网平台,在第一时间发出权威准确信息,最大限度地压缩谣言传播的空间。”

  总之,负责任是每一位网民的义务。互联网新闻研究专家表示,遏制网络谣言,第一是有法可依,对每一个使用公共平台向所有人发布、传播信息的用户而言,对平台服务商而言,什么是不能做的,一旦违反要承担什么后果,必须明确。第二是行业规范,杜绝打“擦边球”。第三是用户自律,不能借“言论自由”之名行不负责任之实。

  朱磊最后表示,在信息传播领域,自由和责任是密不可分的,因此公民在传播信息时也应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须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进行评论和帖子转贴。

  南方日报记者 赵洪杰

  实习生 朱海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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