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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外来工的工伤认定之路
出处:http://www.gdbxls.com  时间:2012/5/25 19:26:10  点击:3204

  宋平(化名)的双手伸开来本可以算得上小巧纤细,粉红饱满的指甲透露出年轻的身体健康信息,用她的话说,凭借这双手她已经辗转在佛山各式机床下“搵食”10多年了。但也正是这双手写满了她最近半年来的辛苦与心酸右手拇指遭遇粉碎性骨折后,两条五六厘米长的术后痕迹像蚯蚓一样攀爬在上面,拇指的关节功能基本废掉并习惯性强直地翘着。她说,这根被毁在失灵机器下的手指让她这半年来活得异常憋屈,但幸运的是辗转半年来,上周她第一次听说并接受了法律援助公益律师的帮助。

  8次来回 倔强的她终于拿到工伤认定

  对于这个很少跟人发生争执的女人来说,希望能早点结束这种极为不痛快的日子。

  因为即使是在办理法律援助、在跟记者说话的时间,她仍正在被一分一秒地扣工钱:在老板明知道她请假是为了出来为拇指讨说法的情况下,她还是要不得不次次硬着头皮跟老板请假,另一边她还憋着股劲一定要讨回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样矛盾又憋屈的日子从2012年2月14日情人节开始到上周,她在工厂和劳动部门之间来回奔波了8次。

  与宋平已经磨合操作了五年多的两张桌子一样长、一米多高的门窗压花机一向很听话,脚踩一下机器就上去,再一踩又会自动落下来对着铁具压出花型。一天下来,宋平可以获得每天70元的报酬。

  但2011年12月17日上午10点30分那天,这机器竟无缘无故地失灵了,它不听话地突然落下正中宋平正在操作中毫无防备的右手,导致其拇指粉碎性骨折。血很快散开在工作台上,但那铁疙瘩竟然还是像疯了一样不受控制地上下碾压。

  此后宋平在医院里住了13天后回家休养,期间老板出了医疗费八千多元还主动付上了休息期间的工资。在那个阶段,宋平说还是很感谢老板的。

  但手指落下残疾后,宋平向老板提出希望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补助的第一次谈话就很不愉快。“我说老板我想申请工伤认定,老板一听一脸不高兴,还说了几句让我不能接受的话。”

  老板究竟说了什么让她心理上感觉很受伤害,宋平已经不愿意回忆。她说,回去后那个晚上一直没有睡,暗夜里哭了好几次,想就此辞工算了,但又想想贵州老家才上三年级的孩子,想想在工地上的丈夫,又想到作为工厂里做足五年的唯一一位“老员工”……天亮后,倔强的她决定开始踏上维权之路。

  上周,记者在江湾路的禅城劳动服务大厅见到她时,她已经申请做完了工伤认定、并拿到了评残结果鉴定结果显示为9级伤残。在没有劳动合同、没有工资条、没有购买社保的情况下,她来回奔波8次最终拿到了工伤认定证明,这让办案人员也觉得“比较神奇”。

  30%的律师费 她想放弃

  宋平提供的《用工协议》,作为用工方的厂家甚至没有签字、没有盖章;她每个月2100元的工资全部领取现金,没有保留过任何工资凭证;她提供的住院期间相关单据,也没有意识到在当时就需要保留产生的费用证据。

  走投无路的时候,宋平在工友的介绍下去找律师,律师开口提出30%的律师费。她一听就被吓怕了,在选择放弃还是坚持之间,她选择了自己奔波、自己办理。

  “回过头来想,我再也不想弄那些程序了,真的。”宋平悄悄说:每次请假老板都知道自己是要来告他,每次在基层劳动所自己又老要开口问啊问啊很怕问到工作人员烦……

  在这个过程中,宋平自己也承认“还算幸运”。最终,3月由禅城区人社局为其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为工伤,5月8日,佛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书鉴定为伤残九级。

  记者了解到,很多时候,像宋平这样发生了工伤纠纷、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购买社保,甚至平时只领取现金报酬,没有工资凭证证明与老板的劳动关系的外来工,遇到工伤或者拖欠工资等问题,只能向人社部门寻求帮助、一步步将相关程序走下去。有更不幸者,工伤事故发生后,连急需救治的医药费,老板都会因为员工拿不出劳动关系证明而不愿意垫付。

  与加速城市化的步伐几乎一致,在城市高楼大厦拔地而起的同时,类似工伤纠纷在建筑行业有愈演愈烈的趋势。“这类纠纷集中表现为用工方没有为员工购买社保。”人社部门负责人表示。

  “援助”两字 让她重燃希望

  上周最后一次来到禅城劳动人社大厅,宋平很感激这里的办事速度。文化程度不高、原来基本不知道法援是什么,但是看到大厅里挂起了“法律援助”的牌子,她说“援助”这两个字又让她燃起了继续把程序走下去的希望。

  在5月初隆重的揭牌仪式之后,全市首个法律援助工作部进驻禅城区人社服务大厅,广东阐博律师事务所的法援志愿者郭律师就正式全天候常驻在大厅,全天候免费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在这里,她习惯性地穿着代表着职业身份的黑色西服,坐在“法律援助”窗口下和蔼地面对有需要的外来工。两周来,她所提供的法律援助服务包括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咨询、调解、参与信访接待,以及仲裁代理、诉讼代理等。

  上上个周五,宋平向郭律师讲述了自己的遭遇,并提供了相关材料。郭律师和人社部门的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她,搜集资料后在周一就携带宋平的资料前往禅城区法援处盖章确认其接受法援的资格:贵州籍外来工宋平可以获得免费的法律援助。

  宋平申请仲裁请求的内容有四条,其中重要一项工伤待遇是:请求裁决九级伤残待遇39900元。根据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的待遇包括:从工伤保险积极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的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但现在的问题是,用人单位一直以来并没有为宋平缴纳社保。宋平提出的请求包括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都将要由企业老板支付。”人社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新的《社会保险法》实施后,不为员工购买社保、一旦出现工伤事故,用人单位不能逃脱相关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遭遇工伤事故、追索薪资的过程中,过高的维权成本让不少外来工望而生畏。

  “外地务工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或追索劳动报酬需要申请法律援助时,按照程序,需要先登记、查验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接下来要准备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保等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还要回户籍地村居委会开具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书并盖章。到真正接触到律师时,往往已经耗时两三个月。”然而,讨薪、工伤等纠纷对于弱势群体来说往往等不起、拖不起,漫长的维权程序让外来工一筹莫展。

  现在,法律援助部律师进驻禅城区人社服务大厅后,为宋平这样的外来务工人员开通了畅通的法援申请“绿色通道”,将经济困难审查等相应的程序予以简化。

  据悉,“绿色通道”对在禅城区务工的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因追索劳动报酬或工伤赔偿而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于经济困难审查,提高他们的维权效率。

  郭律师到岗的第七天,她手中崭新的接待记录簿已经登记了22位求助者的信息。其中有职工问:想要补缴社保,企业不配合该怎么办?还有小包工头问:某楼盘发包方跑路了,我们还被拖欠工程款该怎么办?甚至还有人因为家庭矛盾打来电话申请援助。郭律师说:“求助怎么办的范围很广,这可以理解。”

  前来人社大厅办事的李先生诚恳地告诉记者说:带着一肚子的委屈在这里见到“援助”两个字,“觉得很温暖”。尽管自己要交涉的内容与法律援助并没有直接关系,但还是忍不住上前与法援志愿者聊一聊,请教他们从法律上讲自己遇到了麻烦该怎么办。

  禅城采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模式,成立全市首个法律援助工作部

  “一站式”服务让外来工维权少走弯路

  作为全市首个法律援助工作部,禅城区采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模式,由区人社局、司法局和广东阐博律师事务所三方携手为劳动者提供法援服务。禅城区人社局常务副局长简里高说:“这里将最大限度地维护困难职工、特别是异地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为当事人降低维权成本。”

  在此前的劳动纠纷案例中,劳动人事争议纠纷案件如果正常调解不成功,劳动者有可能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而在工伤事故中,也有可能发生由于复议、诉讼导致受伤职工不能及时获得救治和赔偿;再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赔偿等程序也常常让外来务工者绕了不少弯路。

  “今后,劳动者进入禅城区人社服务大厅解决劳动纠纷将获"一站式"服务。”简里高说。记者在注意到,重新布局后的人社服务大厅功能分区完善,除设置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外,服务大厅开通的窗口还包括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窗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窗口以及劳动监察举报投诉等。一字排开的这几个窗口提供的服务恰恰集中涵盖了劳动保障矛盾纠纷较为集中的领域,也将在接待、咨询、受理和办案的机制上更加优化。

  “法律援助服务前移至人社窗口,不仅为劳动者申请法律援助多了一个渠道,更重要的是,外来工在维权的整个过程中寻求法律援助服务更为直接和便利,提高他们的维权效率。”在大厅值岗接访的法援志愿者郭律师告诉记者。

  今后,以劳动人事争议纠纷调解不成功、当事人经济困难为例,法律援助部将为其免费聘请律师,并直接提供服务,让群众少走弯路,而法援志愿者也将协助人社部门做好工伤受理的前置工作,协助受伤职工就工伤赔偿问题与用人单位调解协商。

  记者手记

  援助一种矛盾缓冲和消减的窗口

  追踪采访宋平这位同龄人时,她不言放弃辗转求助的经历与当天看到“援助”两个字情绪的释放与起伏,都让人感同身受。就业本是人的尊严与基本权利,但是被机器吞噬和伤害的工人断指、老板跑路讨薪难等却成了珠三角快速城市化发展中最为集中的矛盾纠纷领域之一。

  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法律援助窗口前置到人社服务大厅,在解决纠纷本身的同时,法律援助让宋平们的情绪一下子找到了释放的出口和温暖的力量。将材料递到公益律师手中的那一刻,她说她之前所作的难、怨与恨都不想再去提了。

  在劳资双方的博弈中劳动者往往处于弱势,事实上,进入这个大厅的劳动者大多是带着情绪、不平而来的,他们遭受不公正待遇又接触不到正常的解决途径,加之新生代外来工的权利意识已经不同于父辈,辗转申诉求助其自我克制的理性往往已残存不多。从这个意义上讲,“援助”提供给他们的还是一种矛盾缓冲与消减的窗口,更是一种尽可能防止最坏结果出现的“缓冲地带”。笔者以为,法律援助窗口前置在人社服务大厅中的探索意义更在于,在社会矛盾集中发生领域,政府应继续探索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建立类似的“缓冲地带”。

  专题撰文:南方日报记者 阎锋 摄影:南方日报记者 卢奕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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