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遇保险公司玩文字游戏,拒付理应得到保险理赔金该咋办?海原县一位青年的办法是,依靠法律讨回公道和权益。
2004年3月,一家保险公司一业务员找到小李的父亲,介绍了一种人身险种,希望小李的父亲投保该险种。投保时,在小李的父亲明确告知自己患病的情况下,这名业务员仍然代表这家保险公司与小李的父亲签订了保险合同。据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将承担被保险人身故、重大疾病、高度残疾保险责任;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则按基本保额的三倍给付身故保险金。
在缴纳了近7年的保险费后,2011年3月15日小李的父亲不幸因病去世。小李遂代表父亲要求这家保险公司按照约定支付保险金。但这家保险公司却以小李的父亲在签订合同时未尽到如实告知义务为理由,于2011年8月30日向小李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通知书和解除合同通知书,只退还了小李父亲1.6万余元的保险本金。
今年2月,小李向海原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这家保险公司履行合同。海原县法院认真调查审理后,支持了小李的诉求,要求这家保险公司严格履行双方合同约定。这家保险公司不服向中卫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近日,中卫市中级法院驳回这家保险公司申诉,继续维持海原县法院的判决。根据判决,这家保险公司除支付小李父亲保险本金外,还应按照双方合同约定,支付给小李父亲6万元保险理赔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