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保险案例
财产保险
人身保险
汽车保险
工伤保险
其它保险
更多
更多
更多
·车辆损失保险公司是否只需... 点击:25087
·广州新邦物流与阳光财险保... 点击:19535
·珠海某公司与广东人保雇主... 点击:19394
·湖南民工PK特大国企 一... 点击:18794
·深圳鹏都兴与广州城市之星... 点击:18581
·一起货物运输保险索赔争议... 点击:17922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 点击:17367
·广东人保诉深圳金秀海上货... 点击:16632
·赵颐田与人保财险西安市新... 点击:15837
 
工伤保险 当前位置:首页保险案例 → 工伤保险
被保险人获赔后放弃对第三者索赔权被判无效
出处:http://www.gdbxls.com  时间:2012/7/24 15:28:35  点击:4321

案例:

  2010年11月,刘某家楼上的住户杨某家的热水器管破裂,殃及刘某家,造成刘某家财产受损,损失共计2万元。刘某此前投保了家财险,遂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查勘定损后,赔付刘某2万元。刘某拿到赔款后,考虑到刘、杨两家关系不错,保险公司又已赔偿了自家的损失,于是与杨某达成协议承诺不要求其赔偿。保险公司找杨某追偿赔款,杨某出示了其与刘某的协议,拒绝赔偿。保险公司追偿未果,遂将杨某、刘某告上法院,请求判决刘某的弃权行为无效,杨某支付保险公司2万元。此案经审理后,法院支持了保险公司的请求。

 

 评析:

  本案中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胜诉的依据是保险法中关于代位求偿权的规定。所谓代位求偿权,是指在因为第三者的行为引发保险事故、致使被保险人的财产遭受损失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在对被保险人进行赔付后,依法享有的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代位求偿制度实质上是债权让与制度在保险法律关系中的应用,这一制度设计的意义在于遵从财产保险损失补偿原则以及避免第三者因为被保险人获得保险赔偿金而免予承担自身的民事责任等。

  根据《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的权利可以有两种不同的后果:(1)保险公司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2)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公司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权利的,该弃权行为无效。本案中,被保险人刘某的弃权行为发生在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之后,属于上述第二种情形,依据法律他的弃权行为是无效的,保险公司仍然可以向杨某追偿。 

安徽保监局 姚琴

页面功能: 【字体:  】 【打印】 【关闭】 【顶部


上一篇: 车辆不明原因自燃 保险该不该赔
下一篇: 同乘人被本车轧死 保险公司仍应赔偿
·友情链接
保赔网 中国保监会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律师网 盈科律师事务所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保险律师 上海保险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保险理赔
保险索赔 工伤律师 货运物流律师 广州保险索赔 保险理赔律师 车险理赔 广州保险理赔 广东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保险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
 关于我们 | 电子地图 | 投诉建议 | 网站导航 |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 © 广东保险律师网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穗路263号双城国际大厦东塔14楼   技术支持:广州网站制作安全联盟
电话:020-28912808 手机:13826203456 QQ:919203665 邮箱:13826203456@139.com 粤ICP备110268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