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
工伤赔偿
职业病赔偿
工伤认定
更多
更多
更多
·车辆损失保险公司是否只需... 点击:25087
·广州新邦物流与阳光财险保... 点击:19538
·珠海某公司与广东人保雇主... 点击:19396
·湖南民工PK特大国企 一... 点击:18797
·深圳鹏都兴与广州城市之星... 点击:18583
·一起货物运输保险索赔争议... 点击:17925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 点击:17370
·广东人保诉深圳金秀海上货... 点击:16634
·赵颐田与人保财险西安市新... 点击:15842
 
工伤赔偿 当前位置:首页工伤保险 → 工伤赔偿
工伤不赔另找“捷径”
出处:http://www.gdbxls.com  时间:2012/8/2 11:07:36  点击:2618

小陈自2011年5月20日在丰台区一家饭馆做刷碗工,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2011年6月14日,在搬运铁托盘时,小陈不小心摔倒,左手食被指压伤,经理谢某将其带到医院进行简单的包扎,并垫付了费用。后小陈左手食指再次接受治疗,谢某则拒绝再为其支付费用。

小陈多次与饭馆协商,要求为其申请工伤认定,并要求赔偿其相关损失,但均遭到拒绝,至今仍未解决。无奈之下,小陈来到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司法解答

丰台区法律援助中心李秀媛解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在工作中受伤,单位有义务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不申请,职工在发生伤害一年内均有权申请工伤认定。

本案中,小陈多次与饭馆协商要求饭馆为其申请工伤认定,但均遭到拒绝,自受伤之日起至今已超过一年时间,小陈丧失了申请工伤认定的机会,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但是,小陈可以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为由到法院起诉该饭馆,要求饭馆承担其相关损失。文/记者 那佳

页面功能: 【字体:  】 【打印】 【关闭】 【顶部


上一篇: 农民工未办社保 可先办工伤保险
下一篇: 工人工伤索赔 老板称是讹诈 不肯赔偿
·友情链接
保赔网 中国保监会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律师网 盈科律师事务所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保险律师 上海保险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保险理赔
保险索赔 工伤律师 货运物流律师 广州保险索赔 保险理赔律师 车险理赔 广州保险理赔 广东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保险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
 关于我们 | 电子地图 | 投诉建议 | 网站导航 |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 © 广东保险律师网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穗路263号双城国际大厦东塔14楼   技术支持:广州网站制作安全联盟
电话:020-28912808 手机:13826203456 QQ:919203665 邮箱:13826203456@139.com 粤ICP备110268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