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人身保险
人寿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医疗健康保险
理财保险
更多
更多
更多
·车辆损失保险公司是否只需... 点击:25095
·广州新邦物流与阳光财险保... 点击:19543
·珠海某公司与广东人保雇主... 点击:19405
·湖南民工PK特大国企 一... 点击:18804
·深圳鹏都兴与广州城市之星... 点击:18590
·一起货物运输保险索赔争议... 点击:17928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 点击:17378
·广东人保诉深圳金秀海上货... 点击:16641
·赵颐田与人保财险西安市新... 点击:15844
 
医疗健康保险 当前位置:首页人身保险 → 医疗健康保险
免责栏上代签名 保险公司输官司
出处:http://www.gdbxls.com  时间:2012/8/9 14:11:21  点击:2484

  免责条款上的签名是由业务员代签,保险公司因未尽到告知义务判赔12万元

  商报讯 (记者 宋芳科) 丈夫因车祸不幸身亡,生前购买了一份人生终生寿险却因涉及免责条款被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白银市民王女士为此遭遇双重打击难过不已。昨日记者从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就在王女士感到绝望的时候司法鉴定报告显示,免责条款告知栏的签名不是她丈夫亲笔所书。由此保险公司因未尽到告知义务输了官司被判理赔王女士12万保险金。

  2012年2月16日下午,白银市繁华路段发生了一起车祸,一辆小型客车冲入花园与景观石相撞,造成车内驾驶员彭某受伤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彭某生前还购买了一份人生终生寿险,该保险约定受益人为彭某的妻子王女士,理赔发生的情况是彭某遭遇意外身亡,其妻子王女士作为受益人可一次性获理赔12万元。不过王女士拿着这份保单到保险公司理赔,却被告知彭某出车祸时违法交规有过错,所以在保险公司免责条款之列不予理赔。

  连丈夫留下的最后保障都无法兑现,精神失落的王女士决定将保险公司告上白银区人民法院,为自己和死去的丈夫维权。王女士表示,她仔细研究这份保险合同发现免责条款上的签名和其他签名笔迹竟然不一样。所以她设想免责条款上的签名非她丈夫亲笔书写,而是业务员代签的。为了证实这点,法院委托司法鉴定,鉴定结果显示保险合同免责条款上的签名并非彭先生亲笔书写。白银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栏并非彭某本人签名,因此可认为保险公司未尽到免责条款告知义务,所以免责条款并不生效。

  据此法院一审判决,保险公司履行合同理赔保险受益人王女士12万元。一审判决后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昨日记者从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原判,驳回保险公司上诉。

来源:西部商报 作者:宋芳科

页面功能: 【字体:  】 【打印】 【关闭】 【顶部


上一篇: 风光不再 万能险成“明日黄花”
下一篇: 不明原因死亡所购意外险能否获赔
·友情链接
保赔网 中国保监会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律师网 盈科律师事务所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保险律师 上海保险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保险理赔
保险索赔 工伤律师 货运物流律师 广州保险索赔 保险理赔律师 车险理赔 广州保险理赔 广东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保险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
 关于我们 | 电子地图 | 投诉建议 | 网站导航 |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 © 广东保险律师网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穗路263号双城国际大厦东塔14楼   技术支持:广州网站制作安全联盟
电话:020-28912808 手机:13826203456 QQ:919203665 邮箱:13826203456@139.com 粤ICP备110268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