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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http://www.gdbxls.com 时间:2012/9/6 22:46:05 点击:3411 |
本报记者 吴凯风
今年7月的一天,广东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在征得法律援助申请人杨淑英同意后,湖南众望归律师事务所曾向前律师以特别授权代理人的身份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次日一早,第一笔4万元兑现款如约交付到了杨淑英手上。
一起拖延了15年的工伤赔偿执行案件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杨淑英可以不用再在漫长的信访途中承受心理、生理的双重折磨了。
一场大火毁一辈子幸福
1996年的杨淑英,正如她一直带在身边的照片上所显示的那样,清秀美丽。那一年,她和同乡一起南下广东省河源市打工,很快就被招聘到豪达酒家,从事服务员,店里统一安排食宿,工作也不是很累。
杨淑英很快就适应了在河源的生活,每天过着简单而快乐的生活,有空的时候,就和姐妹们一起到风景别致的河源城里游玩,甚至憧憬着有一天能赚到足够的钱,把远在郴州的家人也接到河源来。
然而,灾难却在不经意间就突然降临了。1996年12月21日,工作了一天的杨淑英刚刚进入梦乡,就被嘈杂的呼喊声惊醒。起火了!由于电气线路故障引起的大火顺着易燃的装修材料,很快就席卷了整个酒家,杨淑英还来不及做出反应,就被大火吞没了。
当时,消防官兵冒死冲进火场,将杨淑英救出,并马上送到广东省武警医院抢救,初诊为全身皮肤烧伤达70%,重度昏迷。
经过医院全力抢救和精心治疗,杨淑英的性命保住了。但是两手前掌却不得不切除,面部疤痕无法消除,腿部部分肌肉坏死,全身绝大部分皮肤丧失排汗功能,经鉴定为一级伤残。临出院时,看到镜子中自己的恐怖面容,杨淑英当即昏迷了过去……
酒家歇业否认劳动关系
该酒家的老板赖青(化名)在火灾事故发生后,很快从保险公司领取了48万余元的火险赔偿,除支付了杨淑英部分医疗费用外,其他大部分赔偿款被迅速转走。
此后,赖青开始否认杨淑英是该酒家的员工,并将酒家关门歇业,自己离开了河源,导致杨淑英因医疗费用无人承担而被迫提前出院。
1997年6月,负责调查处理该起火灾事故的河源市劳动安全生产委员会在对赖青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向河源市人民政府汇报,并提出通过募捐形式解决杨淑英的治疗费和生活费用,由民政部门以社会救济形式解决杨淑英治疗终结后的生活保障问题。两个月后,河源市主要领导批示:募捐和民政解决都不能改变根本问题,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河源市司法局为杨淑英指定了援助律师,帮助杨淑英于1997年9月19日启动了诉讼程序。对杨淑英的诉求,赖青坚持其“和杨淑英没有劳动关系,自己没有能力赔偿”的理由,且始终只安排代理律师应付。
1998年3月,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豪达酒家和赖青连带赔偿杨淑英医疗费、伤残赔偿等项共计244358.60元整。
赖青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被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
“老赖”不义宁坐牢不赔偿
法院判决生效后,源城区人民法院依法进入执行程序,向赖青当面送达了书面执行通知书。但赖青在接受法院调查时始终声称自己没钱,无法履行,又拒不交代保险赔偿款的去向,更谎称想办法去筹钱,从而脱离执行人员控制。
此后,赖青就关闭手机,长期消失踪迹。
1998年11月,经过源城区法院执行人员多方努力,在惠州淡水将赖青带回河源,并以“故意逃避法院执行,妨害民事诉讼”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
司法拘留期间,赖青仍坚称自己没有任何财产,但保证在案件执行终结前,每月15日到法院报到。然而,司法拘留期满后,赖青又玩起了失踪。
源城区法院先后组织了多次调查,查明赖青在惠州市惠阳化工厂还有一套70多平方米的住房因政策原因暂不能转让,法院马上对该房采取了查封措施。
该房产的存在证实了赖青确实存在故意转移财产,抗拒执行的违法行为。为此,源城区法院通过公安机关的协助将赖青从其躲藏的深圳市抓捕归案,并于2001年11月9日依法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即使面临着坐牢的危险,赖青还是不同意履行法院判决,咬死一句话:“就是没钱。”
援助律师亲赴广东维权
2003年4月,赖青服刑期满,很快就又消失无踪。
由于工伤赔偿迟迟不能到位,给杨淑英带来的不仅是身体上和金钱上的损害,更大的伤害还是精神上的。为了追讨赔偿,杨淑英长期住在源城区法院附近。长期上访、长期诉说,她变成了一个“祥林嫂”。
2011年9月,她来到郴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希望借家乡的力量解决实际困难。
曾向前律师接受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后,研究杨淑英提供的所有资料,认识到该案之所以不能执行到位,关键在于无法查明赖青的财产。
曾向前决定去广东进行调查。2011年9月,曾向前赶到赖青户籍所在地惠州市惠城区公安分局申请查询赖青的户籍登记情况。然而,该局户籍管理人员以“外地律师到该局调查要经当地司法局批准”为由,拒绝配合。
曾向前只好拿着调查介绍信去惠州市司法局公律科。在该公律科,曾向前得到了曾从事过法律援助工作的李姓科长的鼎力帮助,不但在调查介绍信上加盖了公章,还陪同曾向前前往惠城区公安分局协调关系。
户籍信息查询结果表明,赖青出狱后,将自己的出生日期进行了变更,户口登记信息发生了较大变化。此外,其家庭成员信息表明,在服刑期满后,赖青和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但是户口登记仍显示两人为家庭成员关系,其妻子并未将户口迁出。
走访中,曾向前了解到两个重要信息,一个是赖青可能还有几套房子,但是登记在其购买时未成年的儿子或假离婚的妻子名下,另一个是早两年的时候,赖青曾和人合伙在淡水开了个店。
曾向前赶到惠州市房产局申请查询,遭到拒绝。曾向前又迅速赶到淡水,找到知情人提供的地址,却发现赖青在淡水开的店一年前已转让给他人了。店里员工回忆说,以前的老板中确实有一人姓赖,但是否是赖青就不知道了。
从河源回来,曾向前一直和源城区法院保持着联系。得到的反馈信息显示,赖青和其妻办理离婚手续后,两人户口虽未迁开,但却未在一起生活,其前妻向法院反映称一直不知道他躲到哪里去了;而在惠州市房产局查询得知其儿子名下确有房产,但现在其儿子已经成年,没有证据证实该房是赖青出资购买的。
《悬赏通告》威慑下得到和解
时间一天天过去,杨淑英又回到继续上访的老路。
2011年11月,曾向前获得了一条线索:有人知道赖青的去向!当即,曾向前放下其他工作,马上赶到广州。从知情人那里了解到,赖青名下有一辆车在博罗县上了牌照,并且提供了车牌号。
曾向前向源城区法院提供了该信息,法院马上通过公安部门进行信息查询,证实确有一辆博罗牌照的中型货车登记在赖青的名下。于是,法院立即开出查封手续,并约谈赖青的弟弟。在事实面前,赖青的弟弟承认其哥哥这两年一直在跑货运,目前暂住在深圳布吉。
车虽被扣押了,但却并不值多少钱,唯一能够证实的是,赖青仍故意隐匿资产、抗拒执行。
曾向前在和源城区法院沟通过程中,提出通过网络和新闻媒体对该案进行悬赏,发动社会民众寻找赖青的财产的建议,并起草了一份《悬赏通告》交给法院。
这份草稿起到的作用是曾向前和杨淑英都没有预料到的。
赖家在河源当地是有一定名望的大家族,因赖账被法院抓人判刑,本就让家族脸上无光了,如果再被“悬赏”,那就更名声扫地了。
赖氏家族坐不住了。赖青的弟弟表示,同意劝说其哥哥,并说如果达成协议而赖青不能履行的话,他自愿承担担保责任。
就这样,执行和解程序在各方努力下终于开始启动,曾向前从实际情况出发,也给杨淑英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促使双方的分歧一步步缩小。
今年7月18日,双方最终达成和解意见。除此前已经支付的费用和以前法院通过拍卖赖青惠州房产而执行的费用外,赖青再支付赔偿22万元整(含部分逾期履行滞纳金),首次付4万元后,余款在2012年10月18日前付清。来源湖南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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