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
工伤赔偿
职业病赔偿
工伤认定
更多
更多
更多
·车辆损失保险公司是否只需... 点击:25085
·广州新邦物流与阳光财险保... 点击:19534
·珠海某公司与广东人保雇主... 点击:19391
·湖南民工PK特大国企 一... 点击:18792
·深圳鹏都兴与广州城市之星... 点击:18580
·一起货物运输保险索赔争议... 点击:17922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 点击:17366
·广东人保诉深圳金秀海上货... 点击:16629
·赵颐田与人保财险西安市新... 点击:15834
 
职业病赔偿 当前位置:首页工伤保险 → 职业病赔偿
下班没走老路出车祸 单位拒认工伤
出处:http://www.gdbxls.com  时间:2012/10/5 22:23:10  点击:2859

  市民张某在下班回家途中受伤,被相关部门认定为工伤。可是用人单位认为张某下班后办私事转道回家,不算工伤。用人单位将相关部门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工伤认定。法院审理认为,张某从单位回家有三条路,他下班回家时,在其中一条路上受伤,应该认定为工伤。

  下班受伤被认定工伤 单位不服打官司

  张某家住旅顺,在大连某公司上班。 2010年11月29日16时43分,张某下班后,进行指纹打卡后,离开了工作场所。和往常一样,张某骑着摩托车回家。当天17时05分,在马北线39公里+700米处,张某的摩托车与一辆普通货车相撞,事故导致张某受伤。张某伤得挺重,被送往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治疗,确诊为“下颌骨正中、左髁突骨折,左胫腓骨粉碎性骨折,左腓总神经损伤”。

  2010年12月23日,交警部门作出认定,张某驾驶的摩托车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注册,而且他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后来,劳动仲裁确认张某与大连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去年3月17日,张某向旅顺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

  2011年6月17日,人社局经过调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张某所受伤害的事实,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认定工伤范围,认定为工伤。

  而对于这份《工伤认定决定书》,大连某公司不服,先是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又将人社局告上法庭。

  法院:回家三条路 走哪条都算工伤

  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大连某公司认为,张某瞒报交通事故发生时间,他在下班途中办私事后转道回家,并没有走正常下班回家的路线,在这个过程中受伤,不应认定为工伤。

  而法官说,交通事故发生在张某下班后,在时间上,出现几分钟甚至十几分钟的误差,都是合理的。而张某下班回家,有三条路线可供选择,他是在其中一条路线上受伤,应当认定他是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

  法院一审宣判,大连某公司败诉。该公司不服判决,向市中院提起上诉。近日,市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记者张兴

  以案说法

  哪些情况下能认定为工伤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张某所受伤害的事实,符合认定工伤的范围。

页面功能: 【字体:  】 【打印】 【关闭】 【顶部


上一篇: 农民工未办社保 可先办工伤保险
下一篇: 不为职工缴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须承担工伤费用
·友情链接
保赔网 中国保监会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律师网 盈科律师事务所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保险律师 上海保险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保险理赔
保险索赔 工伤律师 货运物流律师 广州保险索赔 保险理赔律师 车险理赔 广州保险理赔 广东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保险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
 关于我们 | 电子地图 | 投诉建议 | 网站导航 |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 © 广东保险律师网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穗路263号双城国际大厦东塔14楼   技术支持:广州网站制作安全联盟
电话:020-28912808 手机:13826203456 QQ:919203665 邮箱:13826203456@139.com 粤ICP备110268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