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新闻资讯
保险资讯
法律新闻
本站动态
更多
更多
更多
·车辆损失保险公司是否只需... 点击:25081
·广州新邦物流与阳光财险保... 点击:19531
·珠海某公司与广东人保雇主... 点击:19385
·湖南民工PK特大国企 一... 点击:18788
·深圳鹏都兴与广州城市之星... 点击:18575
·一起货物运输保险索赔争议... 点击:17917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 点击:17362
·广东人保诉深圳金秀海上货... 点击:16627
·赵颐田与人保财险西安市新... 点击:15832
 
法律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资讯 → 法律新闻
深圳:保险小案件法院委托专家先裁决
出处:http://www.gdbxls.com  时间:2010/7/23 21:44:36  点击:4675
    深圳正在探索调解保险合同纠纷新办法。近日,深圳保险消费者服务总站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协商建立了联合调解机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今后法院受理的小额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将全权委托服务总站先行予以调解或裁决。法院在处理相关类似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时也将对照专家调解委员会的裁决标准。

  据了解,为确保独立公正裁决保险合同纠纷,针对一些复杂案件,服务总站建立了保险合同纠纷裁决机制,通过外聘律师和业内法律、客服、理赔专家等方式,组建“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委员会”。对于投诉人对被投诉保险公司反馈意见不予认可的案件,在确认当事人双方同意由服务总站主持调解的前提下,启动“调解委员会”工作程序:案件金额在5万元以内的,服务总站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组成调解小组,由小组成员在3个工作日内给出书面处理意见;案件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随机抽取5名专家组成调解小组,在5个工作日内给出书面处理意见。同时,配置小额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处理权限。经深圳产、寿险总经理峰会通过,由深圳保险同业公会各会员单位对一定限额内的小额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授权“调解委员会”在征得投诉人同意的前提下进行裁决,相关保险公司必须无条件执行裁决结果。

  据介绍,去年1月,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与深圳市消委会签署《建立保险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总站协议书》,并正式成立深圳保险消费者权益服务总站。在保险服务总站受理的124起投诉件中,金额最高的为810万余元,最少的为200元,其中占比较大的为1万元以下的合同纠纷案件,大多得到了妥善和解。

  截至目前,深圳市保险消费者权益服务总站共接到各类投诉案件与咨询事项共307起,接待来访103人次;立案受理124起,结案97起,结案率78.22%;累计涉案金额1713万元,案均金额13.8万元。保险合同纠纷调解成功率达89.28%,其中,投诉人和被投诉公司直接沟通协商达成和解的案件85起,占比75.89%;二次调解达成和解的案件15起,占比13.39%。(深圳商报)

页面功能: 【字体:  】 【打印】 【关闭】 【顶部


上一篇: 热烈祝贺广东保险律师网开通!
下一篇: 保险巨头频试水:泛华4.74亿注资保网
·友情链接
保赔网 中国保监会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律师网 盈科律师事务所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保险律师 上海保险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保险理赔
保险索赔 工伤律师 货运物流律师 广州保险索赔 保险理赔律师 车险理赔 广州保险理赔 广东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保险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
 关于我们 | 电子地图 | 投诉建议 | 网站导航 |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 © 广东保险律师网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穗路263号双城国际大厦东塔14楼   技术支持:广州网站制作安全联盟
电话:020-28912808 手机:13826203456 QQ:919203665 邮箱:13826203456@139.com 粤ICP备110268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