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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机器撞伤,工伤鉴定为一级何时可享受工伤待遇?
出处:http://www.gdbxls.com  时间:2012/12/4 22:10:06  点击:2742

  中国淮海网消息:小于的父亲在铜山区一家水泥厂做包装工,2011年1月份,在包装水泥过程中被机器撞伤,造成颈椎5、6节错位,颈部以下失去知觉,全身瘫痪,后来经劳动部门鉴定为工伤一级。小于就想问问,单位曾为父亲办理过工伤保险,现在父亲工商登记鉴定结果已经出来,什么时候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具体是什么标准呢?

  在医院里,帮问记者见到了小于的父亲,由于颈部以下失去了知觉,现在于师傅的生活起居全部由小于和妻子来照顾,对于两年前那场事故,他已经记不清楚了。

  小于:听他们工友说的,机器碰到了他的颈椎,当时就把他碰倒下了,他的工友过来看他,在地下躺着没什么问题,就拿着大衣给他盖上。

  小于说,父亲被送到医院后,大家才意识到病情的严重性。

  小于:医生给他诊断的时候,看着他的CT片比较严重,有可能造成全身瘫痪。

  记者:当时伤到哪个位置?

  小于:当时伤到颈椎5、6节,颈5、6两个颈椎完全错开了。

  小于说,事故发生的当晚,医生就为父亲做了手术,可是由于伤情比较严重,颈部以下完全失去知觉,治疗期间产生了近80万元治疗费,都是单位送过来的。就在记者采访时,恰巧遇到水泥厂的负责人。

  江苏久久水泥厂 工作人员:在之前我支付了一万块钱,按照这两年来我们给你交费记录来看,基本上一个月也就是一万块钱,但是我没有想到一星期就是五千根本就不够。

  水泥厂负责人表示,2007年,他们厂曾统一为职工办理了工伤保险,于师傅出事之后,他们也在第一时间到劳动部门申报了工伤,于师傅产生的80万元的费用,其中近40万元也是通过保险进行的赔付,剩余的则是由他们单位承担,现在于师傅的工伤等级鉴定已经出来,接下来他们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于师傅该如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他们也都不太清楚。

  江苏久久水泥厂 工作人员:厂里面想把鉴定过后的费用,也就是想转为工伤保险这一块,转到这一块,具体怎么弄,还得喊你儿子一块去人保局了解这个事。我们按照人保局仲裁委员会需要我们支付的钱,我们一分不会少,只要是作为我们的工人,我们会支付这一块的工资包括陪护费。

  随后,帮问记者联系了铜山区人力资源与保障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工伤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他们已经按照报销目录为于师傅报销了相关费用。

  铜山区人力资源与劳动保障局 工伤科 工作人员:和工伤相关的和药品目录库和诊疗库里面不是自费的,都是我们人保局支付的,剩下的费用都是单位来支付。

  工作人员介绍说,按照《工伤管理条例》的规定,工伤人员在病情稳定后,不再需要进一步治疗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工伤等级鉴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可享受工伤待遇。

  铜山区人力资源与劳动保障局 工伤科 工作人员:材料他们单位已经报过来了,现在人保局已经批的差不多了,等到批完之后,他这还有伤残津贴、护理费半年领一次。

  记者:半年领一次到哪领?

  铜山区人力资源与劳动保障局 工伤科 工作人员:到铜山区医保处。  

    根据《工伤管理条例》的规定,等铜山人保局对于师傅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于师傅就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了,这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护理费,其中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为:本人27个月的工资。一级伤残的伤残津贴的标准为:本人工资的90%,护理费则可以通过协商确定。这些都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作为单位来说,要承担的责任,一是不能和于师傅解除劳动合同,另外,如果于师傅继续产生医药费的话,除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以外的费用,要由单位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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